关于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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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自查报告怎么写?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自查报告一

  市统计局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该局两次组织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统计局局长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专项治理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项治理工作全面铺开。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了工作责任。该局成立了专项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按程序完成;研究制订印发了《北海市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 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报告市政府,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三、以问题为导向,自查自纠工作初见成效。发动全市统计系统人人参与自查自纠,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五个方面治理内容,从本单位、本专业的实际入手,以问题为导向,逐个问题查摆,列出问题清单35份,对查摆的每个问题查明原因、深挖根源,有些问题已立查立纠,有些问题正在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逐步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效果初步显现。

  四、加大工作力度,清理文件全面完成。该局积极组织清理工作督查组,深入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对2013年以来有关部门下发涉及统计部门工作的文件全面排查,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工作部署逐一列表登记;共登记清理文件20件,其中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9件,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11件;已纠正停止执行的18件,已向市政府请示办理纠正手续2件。

  关于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自查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要求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的通知》(皖统〔2016〕10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国统字〔2016〕18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 3月16日,县统计局专门召开“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局长郭兴中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数字上的腐败”不仅误导决策,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国家统计局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市具体工作要求上来。

  二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特别是要学习好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专项整治活动,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三要强化监管,推进诚信建设。要依法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等行为,推进统计系统诚信建设。

  四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局各股室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要逐个专业、逐个调查对象、逐个问题地梳理查摆,列出问题清单,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问题要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本次清理工作卓有成效,真正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关于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自查报告三

  市统计局召开“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紧急会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市“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艳平任组长,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市9个镇(街办)分管负责人、统计站长;7个相关市直单位的负责人及统计局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统计局局长郑艳平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情况的自查,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组织得力专班,集中时间抓自查整改。市统计局及时成立3个督查专班,到各地、各部门开展督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我市“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市直部门7个,镇(街办)政府9个,检查“四上企业”723家。重点对2015年以来的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2家,限上商贸企业9家,国家重点服务企业17家,资质等级建筑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3家,亿元项目单位32家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共成立检查小组17个,督查专班3个,镇(街办)、重点部门及“四上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

  一是政府部门思想认识度高。检查发现政府部门对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充分,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重要批示学习都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政府部门严格执行了国家各项统计工作部署、决定及要求,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责的意识较强,统计法制观念与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统计数据造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市针对统计数据造假的问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造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经检查各地、各部门对依法统计工作高度重视,没有编造虚假单位、强令或授意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期间代填代报现象。没有擅自修改调查对象上报数据、编造调查对象原始统计资料和汇总数据、组织或要求统计机构、其他部门和调查对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情况。

  三是统计部门及人员依法统计履责到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能够及时反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能够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并坚决有力的进行查处。对统计执法检查能够积极配合,对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结果能够正确认识。

  四是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及做法。检查中,没有把统计局、地方政府部门作为完成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责任单位的文件、规定、讲话和做法;没有要求下级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期间报送数据的文件、讲话和做法;没有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讲话和做法。

  五是没有发现以数谋私问题。没有发现针对重大数据定案、重要考核评价、重要社情民意调查出现的跑数要数现象;没有人情数现象;没有利用统计职权谋取私利的现象;没有违规开展有偿统计调查和统计数据提供现象。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中共反馈各类问题24条,经梳理汇总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中央领导同志“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批示学习不够,相关部门及企业没有学习记录、会议记录;统计法制观念不强和数据质量意识不强,企业统计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不够,统计法规宣传的力度不强。

  二是极少数企业统计数据数据虚报、瞒报的问题。本次检查数据质量是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依法独立开展统计,严守统计“四条红线”,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制度建设情况;规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批零住餐企业2015年度以来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15年以来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15年以来常规报表数据质量情况。检查中发现极少数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存在虚报情况,少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瞒报情况。

  三是统计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去年,我市加大了统计执法力度,对部分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但总的来说,统计执法工作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统计执法机制还有待完善。

  三、深入整改的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认识。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高度重视这次统计自查整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严厉打击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统筹安排,把统计工作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好、抓落实。目前,对极少数企业统计数据数据虚报、瞒报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以自查整改为契机,加强培训学习。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了中央领导同志“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批示学习,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及企业学习记录、会议记录;进一步增强统计单位及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健全企业统计制度。今年,全市计划集中组织1-2次统计法宣传教育培训,集中组织1-2次统计执法能力培训。要以这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现场指导培训,提高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切实做到智慧统计、和谐统计。

  (三)及时开展“回头看”,不走过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近期组织督查专班,安排统计业务骨干参加,深入相关单位现场开展严厉打击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回头看工作,对相关单位、企业逐个进行实地核查,查看相关部门的统计基础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检查企业报表填报质量,及时指导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四)多措并举,持续有效的整改。自查整改过程中,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针对自查情况发现的问题,拟定长期的整改方案,拿出切实措施,分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整改。要将自查、交换检查和督查的方式有机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坚持彻底整改,在适当的时间进行回访,着力推进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确保严厉打击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效果。市统计局将“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自查整改工作纳入统计工作考核,并对检查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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