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系统怎么突然火了

|金梅

近日,淡出公众视线的供销社,几乎一夜之间回到了聚光灯下。供销社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为何在近期突然“爆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供销社系统怎么突然火了,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系统怎么突然火了

供销社系统怎么突然火了

供销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在计划经济年代,供销社为联结城乡、保供稳价作出了贡献。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多元化,资源市场化配置,供销社渐渐失去了流通主渠道地位,尤其是基层社,曾一度陷入低迷,如湖北省2014年基层社数量仅696个,比最多的1984年1800个减少61%。实际上,供销社并未真的消失,其下属企业大多聚焦在流通物流等领域。

2015年,供销社改革加快。彼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决定》)出台,其中,推进基层社改造是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决定》指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近年来,供销社的字眼频繁出现在政策文件中。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同年6月,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6月底,打造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三位一体”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自2021年7月正式开始,拟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选择若干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开展试点。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启用供销社,是一个早就有的想法,希望它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一股力量。

供销社走红,释放了什么信号

张继行表示,供销社的“再度走红”,实际上体现的是国家对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

第一,国家高度重视供销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比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2021年6月,商务部、供销总社等17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供销总社将在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开展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建设改造产地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等。

第二,供销社以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为契机,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畅通“农产品上行、日用品下行”的是双向流通渠道。

2021年11月,供销总社制定《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供销系统要通过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县有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乡镇有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农村消费市场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流通水平明显提高,

供销社充分发挥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的网点优势,牢牢把握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

“现在的供销社已经不是过去的概念”

值得关注的是,供销社概念在资本市场持续发酵的同时,关于“供销社重出江湖”的讨论声音也多了起来。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大众需要正确理解今天的供销社。供销社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作为国有机构的一种保留至今,但经过这么多年,“虽然从名称上还是供销社,但已经完全不是过去的概念了。”

武长海指出,当前的供销社没有过去那么强的行政属性,已成为了公司制,“将现在的供销社和计划经济联系起来是一种误解。现在更多是类似日本的农业协会,相当于村民的自助组织,为农民科学种植提供产销服务等。”

中新经纬注意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官网提到,其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供销合作总社的职责包括宣传“三农”方针,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等。

供销合作社在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了全国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此后在曲折中快速发展,又逐渐沉寂,直到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但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保留了省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独立组织系统。

20世纪90年代开始,供销社合作社开始了市场化艰难转型。1995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推行以市场化为特征、扭亏增盈为目标的改革。在政策的支持和市场化机制倒逼下,供销合作社逐步构建起以企业为龙头、以连锁经营为主要业态的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流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契机。此后,供销合作社多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方面。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2021年,再次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并自当年7月开始,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选择若干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披露,2021年总社合作发展基金安排3000万元支持60个基层社改造项目,各地改造薄弱基层社2892家。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到46.9万家。会议还提到,2022年将重点打造100个左右流通服务强县,建设乡镇综合超市1000家,改造农村综合服务社1万家;改造2000家薄弱基层社,打造1000家管理民主、制度健全、带动力强的基层社示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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