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宪法的领导演讲稿
在我们的印象中,宪法貌似离我们很远,但那是真的吗?其实我们生活中,所有事情和宪法息息相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宪法的领导演讲稿,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有关宪法的领导演讲稿(精选篇1)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与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与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与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与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有关宪法的领导演讲稿(精选篇2)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在场的各位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西南的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西北的茫茫大漠,千里孤烟。
云南五千米的高地,生长着中医学的圣药,呼伦贝尔千万公顷的草原上,奔跑着比大熊猫还珍贵的动物。
我是一个喜欢地理的文科生,也曾看过祖国许多河山。
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而我边走边看,反思人们,更反思自己。我们,做到了吗?楼兰古国沉睡的地方,曾经是一片绿洲啊!沙进人退,人们正被迫着与自己的绿地说永别!遭受严重污染的城市地下水占到64%!游离于法令之外的偷猎者正为了一己私利破坏着动物界的平衡!
当你,单枪匹马,手无寸铁,遇见了一些环境破坏者或偷猎者。你会怎么做?此时拿起宪法,严厉又有力告知他们规定和惩罚。是有效的。但这是因为他们惧怕法律严惩,而非因为他们有自觉遵循宪法的意识!
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主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们心里。"
人民日报论宪法信仰中说: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法的威严源于信任,而我认为人法共融,恒于信仰!害怕惩罚会催生侥幸心理,有了宪法信仰,才会根本就不动念。
宪法很薄,只有0。6厘米,可它浓缩了中华五千年法律文化的精髓,变得无比厚重。宪法很短,只有138条,可它所构建的保护链却圈进十四亿人,变的十分绵长。环境保护问题只是宪法体系中的一环。而它的功能是更强大的,效力是更持久的。从根本上将它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它时时刻刻都熠熠生辉,我们的家才能平平安安,国才能长长久久。
遇见这样的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现在的我,最希望的仅仅是在这0。6厘米的信仰下,来年江南烟水迷离时,西北漠漠黄沙能多一片绿森林。
有关宪法的领导演讲稿(精选篇3)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我是来自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级市场营销专业的邓华青,很高兴能够参加这次"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与宪法同行》。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大家都知道,今年1月18日至19日,中央召开了十九届二次全会,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期间,3月7日到11日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讨论审议,形成了《2018年新宪法修正案》。这次修正适应了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涵盖了以来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等内容,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可能相对于现实生活中接触较多的、用于解决问题的、出现频率较高的民法和刑法,宪法对于我们就显得有些陌生了。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一个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且宪法为母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而其他法律则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与宪法冲突的法律都是无效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一个国家而言,如引路的灯塔,坚固的地基,对于我们而言,是行为的标杆,是维护利益的矛与盾。
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身边。就在前些天,微博热搜最帅弯腰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仅仅只是弯腰捡起国旗,就足见人民军队对祖国的忠诚!国旗不仅被他们放在手中,扛在肩上,更深深地印在他们的心里。这其实就是遵守宪法,热爱国家的一种行为。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大家能坐在这里,是因为宪法给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让我们欢聚一堂,一同学习宪法知识。但阳光之下也会有阴影,1990年,齐玉玲因他人设计并冒名顶替,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好在事实真相被发现,1999年,齐玉玲最终用法律讨回了公道。"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宪法和其他法律就是我们能够看得见的、维护自身权利的武器。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将"学宪法,讲宪法"变为日常,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与宪法同行,做一名知法守法还懂得用法的合格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有关宪法的领导演讲稿(精选篇4)
大家好,我是18号麦家茹。今天,就由我来给大家说说宪法。
从初二的政治课本开始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它到底有多至高无上,我昨天晚上就领略了一番。昨晚我就这个演讲去请教我的一位学法律的朋友,她是一位学霸,但她一听到是宪法,就马上扶手作揖说,告辞!我坚信这是出于她对宪法权威的敬畏,而不是学艺不精。
宪法概括性地规范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打个比方,我们在座各位之所以能坐在这里,是因为我国宪法第一章第十九条规定了我国发展高等教育,并且在第二章第四十六条中规定了公民具有受教育权。
有的人会主张政府无用论或者是法律无用论,觉得这些国家强制力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但这种观点其实是片面而狭隘的。自由来源于自律,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权利,都有其相应义务的执行而成立。那么,没有这些法律强制力会有什么结果。韩寒的小说《一座城池》中,故事的结局由于工厂的爆炸,小镇陷入了混乱。国家强制力在这样的环境里失效,商铺被一扫而空,街上满是踩踏的痕迹。作者在其中调侃道——没事,抢着抢着就平衡了。但是这样连生命权都无法保障的社会真的是我们要的吗,我猜不是。由此可见国家强制力是多么必要的一个存在。
演讲的最后,还是引用韩寒的一句话——你有光,你走在前面。宪法有光,所以宪法引导生活。
有关宪法的领导演讲稿(精选篇5)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你们好!
我是曾浩锐。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国旗冉冉升,宪法时时尊》。
首先,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那它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貌似离我们有些遥远。真的是这样吗?不,绝对不是。宪法就犹如我们周围的流动的空气,无处不在,一旦失去它,我们就难以生存。也许我这样说大家会觉得很虚无缥缈,无法理解。那么我来给大家举个例子。前一阵子,有一位士兵在队伍行进过程中,弯腰捡起了地上的一面小小的五星红旗。相信大家都有听过这件事。可是国旗和我要讲的宪法有什么关系呢?士兵的行为怎么就是和宪法有关了呢?宪法中明确的规定了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并由此衍生出了国旗法。而国旗法又告诉我们要爱护我们的国旗。那么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国旗就是宪法在我们生活中的其中一个投影。因此我们有责任与义务去尊重爱护我们的国旗,爱护国旗就是我们维护宪法的具体体现。
当我们把宪法具像化时,也就知道了我们该做些什么了。著名运动员孙杨在今年亚运会上,勇夺200m自由泳冠军。而领奖时,国旗突然掉落,最终在孙杨的一再要求下,颁奖仪式重新举行。我想那高高挂起的五星红旗便是对于孙杨最大的鼓舞。国旗是宪法的投影,是国家的代表,在孙杨的坚定中国旗冉冉升起这,这是孙杨维护宪法的体现,是孙杨爱国情怀的彰显。
可现实中也不乏一些人,因为对于法律知识存在漏洞,而对我们的国旗做出了一些不尊重的行为。北京一环卫工人将国旗制成垃圾袋,这一行为遭到了广大网友的谴责,而他本人也表示他不知道这是触及了法律,他只是觉得国旗还挺新的,不想浪费了。即使一些老旧的国旗不能再升起,我们也要对它保有一颗尊重的心。宪法保障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保障了我们公民的权益,那么对于国旗这一宪法的投影,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无时不刻的去维护它。况且作为国家的公民,我们是不是应该随时怀揣着一个爱国的心呢?作为一个爱国的人,那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尊重我们的国旗呢?
今天我所讲的.国旗可能是宪法中的一小部分,但是有一点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维护宪法,遵守宪法,可以从身边的一些小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维护我们的国旗做起,因为宪法无处不在。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