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阿Q正传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篇1)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
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这本书深刻的记录了当时人民不可要的想法,他那自欺欺人不肯面队现实的性格,反映可当时中国人们的软弱。
这种性格特征不仅是阿Q,而且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阿Q给了我不可以自欺欺人的例子,他激起了我应该面对现实,更不为自己所面对的困难克服。
精选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篇2)
世人皆想成为英雄,但最终活成了普通人
少时读此书只觉阿Q是个欺软怕硬,懦弱卑劣而又可怜的小说人物。如今再读方窥得一方天地:阿Q是“当世”的普通人,更是“再世”的普通人。
在读“序”时,眼睛已是雾气缭绕。鲁迅先生特地去调查阿Q的“前世今生”,为其立传。可传中的阿Q依然是“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在世时,用不上他便不被想起,也无人关心其生平经历与去处。去世后,连名字都无迹可寻。这也如“再世”的普通人,现世安稳数十载,出世往往被淡忘。不知被销户后,电脑可还有我曾存在过的记录呢?
阿Q生活在一个封建,落后的未庄。靠打短工维持生计。深受当时的地主阶级与封建礼教的毒害。使得他麻木健忘,妄自尊大,自轻自贱,愚昧无知。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生活,“精神胜利法”是他立身之宝,快乐之道。他没有目标,得过且过,生活困难却依然坚持生活。他是“当世”社会环境的阿Q,“再世”社会环境中依然有阿Q。不可否认,未来的我们,大多数人是“再世”的阿Q!
你们觉得很阿Q可爱吗?我认为阿Q是可爱的。任何一个被生活狠狠凌虐之后仍然努力生活的人都是可爱的。有些人鄙视他的“精神胜利法”。认为他愚昧无知,自欺欺人。可如若他没有“精神胜利法”!那他在吃人的封建社会还能够生存吗?他身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发展。他是一个农民,但他的生活并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他会做短工,进过城,虽保守,但比大部分的农民更圆滑善于变通。故我认为“再世”的阿Q,并不丢人。他比大部分人善于发现机遇,更有机会走向成功。
我想:也许少时的阿Q也如少年闰土般活泼可爱,质朴天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如“再世”的我们,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可终是闰土弯了腰,阿Q被立了传,“再世”现出了佛系。
我愿意为我的空想而付出努力,但我并不会将努力过后的结果看得很重。我想要在这个时代留下印记,我也尊重时代的选择。
我们都在努力不被人忘记,但世间只有一个鲁迅。
精选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篇3)
今天因为学校减轻我们压力,特意在6楼阶梯教室里播放了一部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阿q正传改编的一部话剧,另我最深刻的片段是:
阿Q在社会的不平稳下,总是想让别人去高看他,高看他的位置,其实他什么也不是,片段是因为他与胡妈之间的误会,导致了大家对他的看不起,都躲着他走,于是,他在这就呆不了了,被逼迫之下,去了城里和革命党合作下,在一家贵人家偷走了金银财宝和漂亮的衣服,回到乡里给卖了,他就用来卖东西的钱开始浪费,当浪费时,原来不和他好的人全都过来假装和他好,骗吃饭,总有一天纸里包不住火,钱花光了,喝酒的时候给说露嘴了,这时,大家又都全不理他了,全都说他是小偷,这说明了,他不能意识到自己的位置,但因为他自己占那么一点点儿,而大多数的原因还是在当时旧社会的制度。
把阿Q的旧社会和我们的新社会相比下,就拿我们的新社会来说把,我们做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位置,我们现在还是学生,学生学生,以学为生,要好好学习,不要把家长的希望变成失望。
现在,有的人说,学习没有用,即使考完大学,也找不到工作,但是话不这么说,咱们说说我们国家的科技水平迅速的发展,不就是靠这些这些大学生来完成的吗。
为什么现在的大学生能满足以前的想象呢,因为现在,有文化就可以食不裹腹,夜不避体,想阿Q那个社会的来说,就是有没有文化,都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导致了中国逐渐落后,让外国的侵略者很容易的欺负我们,没有知识这个国家就不会进步,更不会有新一步的发展与创新了。
其实,在我们现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有阿Q这种的人,混日子,不学习,这样的都有,现在的社会说白了就是竞争,你有能耐就有饭吃,没有能耐,你什么也别想有,所以在我们这一代虽然阿Q这种的人,但是下一代,我不希望再有阿Q这种的人了,阿Q这种没有知识,还想有地位和面子的人,就是社会上的渣子,让我们用自己的知识来奉献国家,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与建设。
让我们的国家———中国更加强大!
精选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篇4)
本书的作者是鲁迅,一直听说其作品难以读懂,故此次想领略一番。这本书的章节有我们熟悉的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
一开始讲述的是狂人日记,当我读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感到满满的都是吃人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每一处都时时刻刻在讲述一个群体想去吃掉个体。里面主人翁是一名被吃者,主人翁发觉自己可能被众人当做吃的对象时,十分害怕,即使看到路上的小孩还有狗,都认为他们那眼神是极度想吃掉自己的眼神。表面是吃人,个人觉得更多的是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整个基层人民的困苦。
接下来便是讲孔乙己,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名老实人,识那么几个字,但往往大街小巷的人都想看他笑话,从不欠饭钱的他,当老板说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就知道,孔乙己也许已经死了。在讲“药”这一章节时,小孩得病了,长辈是给他吃“鲜红的馒头”,以为人肉包治百病。可看出当时人们思想封建腐朽,迷信。
到了阿Q正传,我觉得这个人是当时时代基层人民的缩影。文章中阿Q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那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被人打了,总有安慰自己的理由,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其实那是当时中国人大部分人的劣根性——软弱。当他知道自己应结婚生子的所表现的鲁莽行为,以致被雇主赶出家门,到后来选择到城里去偷东西,变卖成银两,这是他的中兴时期,但偷东西总有破绽的时候,从此走向末路。
到了闹革命,想投降于革命党的阿Q,最终却被革命党游行示众杀了头,这无非是在体现,当时的社会,枪打出头鸟,闹革命就会被杀死。枪毙前,阿Q并没有说救命,也意味着革命势在必行。
以上便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最深刻的感想。
精选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篇5)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处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精选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篇6)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精选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篇7)
阿Q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浪者,但在全文中他似乎没有得到爱神的眷顾,这作为一个正传人物爱情缺失对阿Q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
可谁又能说流浪者不配有爱情?只要是一个人,总会有七情六欲,阿Q也不例外,他想女人想得失眠,他“喜欢”吴妈,而且敢于向吴妈表白,只是“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好像在耍流氓,可要让阿Q一本正经,引经据典地表达爱意:“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爱你……例如这样浪漫的话能从他嘴里出现,那么他也就不是我们所了解的阿Q了,而是那Q大师了。
但阿Q终究还是阿Q,他只能说出这样的表白以至于直接得近似流氓的表白。但有一位心理学家说过:“一个人不会无故说出一句话来,即使是在最紧急的情况下说出,那也是经过思考的。”由此可见阿Q是经过思考的才说出来的。只是由于语言水平有限,才让人听上去那么不舒服。
可是吴妈对阿Q一点感觉也没吗?那么她为什么要赶到城里看阿Q游街?难道只是出于可怜和不忍吗?
那么是因为阿Q流浪者的身份,或是拿不怎么帅气的样子?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吴妈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节才不惜加入把阿Q送上绝路的行列。
封建礼教以至束缚着妇女。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足不出户,再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巴脚里里外外地裹住。于是足不出户,不知天下事,这长长的裹脚布把妇女的思想也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什么追求自由,爱情,结果只会以悲剧收场,还落下个坏名声。再加上孔夫子雪上加霜,火上浇油的几笔,更是让旧礼教理直气壮,根深蒂固。吴妈正是这遵守封建礼教的模范,名节这东西是更碰不得的。更何况他是阿Q呢?这个低人一等的流浪者,即使吴妈有那么一丁点喜欢,那也是名节的大事。要怪只能怪啊Q自己,谁叫他是衣着破烂的流浪者,一个被人当作笑料的人……总之和阿Q这样低贱的人在一起,简直是往自己的名节上倒污水,这可是吴妈一万个不愿见到的。于是这样,阿Q这个流浪者被这些名节,礼教给断送了前途,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我们阿Q就这样去了,这就是流浪者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