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考核策划书

|小龙

学生干部是指在学生群体中担任某些职务,负责某些职责,协助学校进行管理工作的学生,是一种学生身份。选举标准一般是优秀学生、有能力的学生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学生干部考核策划书,希望大家喜欢

学生干部考核策划书(精选篇1)

一、各部门成员每次应按时签到,按时参加工作例会,有事应提前请假,由办公室备案,对无故缺席多次的干部,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参加评选人员必须是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或经辅导员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能积极参与开展的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及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

四、对学院的公共财物不负责、任意挪用或造成浪费、损失者不得参加评选。

五、对不注意团结、蓄意破坏团委、学生会工作的不得参加考核。

六、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等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核。

七、对学院学生工作提出创新性、可行性建议或意见者,一经采纳,评比优先。

八、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由本人向院主席团申请重新考察,由院主席团酌情处理。

一 、说明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奖罚分为40)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办公室负责,配合做统计工作。

(四)、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

(五)、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所有。

2、个人考核标准

(一)、基础分考核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

6、能按时完成学生会布置的工作,履行职责;

7、能维护学生会的利益与荣誉。

注:满足以上考核标准者方可得60分基础分。

(二)、例会、值勤(班)考核标准:

1、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5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3分,病假 -1分,事假 -2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分管主席说明,否则按缺席处理,请假三次当缺席 -5分/次;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办公室,并作以记录。每学期请假总共不得多于3次,大于3次由部长负责谈话,并在部门例会上做自我批评。

2、在值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击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5分。

3、学生会成员及干部晚自习在没有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必须在本班上不能擅自离开教室,若被发现且没有假条者一次扣3分。

(四)、工作表现及态度的考核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完成不合格者扣2分(个人)。

2、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工作拖拉散漫,表现较差的,酌情扣2分(干部)。

3、对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分,延误者酌情扣1分。

4、礼仪队成员接受任务后要准时到位,不得临时请假。无故不接受任务的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五)、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安排工作但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3分(针对负责人)。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2分。

(六)、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在活动举办前两周内向分管副主席递交具体实施方案,由分管副主席修改并签署书面意见后回复申请部门,并向办公室备案,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方可不能私自实行。经同意以后在本周内交回计划书,经主席签字以后交回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实行,否则扣5分(部长)。

(七)、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考核部门及负责人)。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3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3分。

4、受到院级表彰加2分,校级表彰加5分,校级以上表彰加10分。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6、主动寻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7、参加院级活动一次加1分主要工作人员加2分并根据活动负责人对其活动中表现再次打分(上下浮动1分)。

8、参加校级活动一次加2分主要工作人员加4分并根据活动负责人对其活动中表现再次打分(上下浮动1分)。

9、积极参加学生会礼仪队工作,展现学生会的良好形象。参加礼仪队工作每次加2分,表现突出者再加1分。

10、主动维护学生会公共物品者加1分。

测评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负责人上评:

被测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

注:办公室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团委,高分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团委备案。

注意:每次活动结束后,负责人需根据考核制度对参与人员打分,并将参与者名单与分数发至办公室,便于考核。

3、部门考核标准

(1)、基础分考核标准:

1、部门组织团结,分工明确,积极性强,有一定的凝聚力、战斗力。

2、每学期按计划完成部门精品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效果。

3、部门能积极主动提出部门相关方面问题进行讨论。

4、部门按时完成主席团布置的任务。

5、部门积极主办或协办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良好。

6、部门内部组织建设完善,善于指导部门成员发展。

注:满足以上考核标准者方可得60分基础分,若违反一项者减十分。

(2)、部门活动过程考核标准

部门举办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手册上活动申请审批制度,按照活动流程举办活动,若违反以下一项条例者部门减5分,并且该活动负责人个人考评分减2分

1、各部门应在每学期自报道起一周内向办公室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此外,各部门每月初(1号-5号)向办公室递交本月工作计划;

2、各部门应在活动举办前两周内向分管主席团成员递交具体书面实施方案,由分管主席团成员经主席团讨论后修改并签署书面意见后回复申请部门,并由申请部门向办公室备案。书面活动方案内容详见学生会工作手册;

3、申请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的,责任人须按时举办活动,并及时填写活动备案表后到办公室领取《活动经费申请表》,填好后交主席审核确认;

4、活动执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活动审批的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活动计划的更改须经分管主席团成员批准,涉及经费问题须由分管主席团成员向主席汇报。活动执行过程中,活动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汇报分管主席团成员。

5、遇紧急情况,活动负责人有权限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事后须及时将详细情况向分管主席团成员汇报,分管主席团成员应向主席汇报;

6、活动结束一周后,相关部门须将活动资料移交学生会办公室,包括:活动策划、图片资料、活动总结的电子文档一份,各种资金的发票,由学生会办公室整理存档;

7、各部门每月初须召开一次部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并将会议记录上交一份到学生会办公室。

(3)、部门嘉奖考核标准(办公室 宣传部 新闻部)

1、活动能力:部门主办院级活动一次加3分,活动负责人加2分,协办部门加2分;部门主办校级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负责人加5分,协办部门加3分;

2、资料整理:每学期根据办公室记录资料最完善的前三个部门每个部门加5分,排名最后的三个部门扣5分(不一数量为考核标准);

3、人才培训:每学期各部门须有对干事的定期的技能培训,效果好的酌情加3-5分;

附1:

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活动申报(备案)表

存档时间 经手人

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活动申报(备案)表

存档时间 经手人

仔细看看文字内容,分值我压的比较紧,可能与所谓的百分制有矛盾,表格与文字是分家的,而且表格内容不够细致,正在改进中---

可能不采用表格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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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考核策划书(精选篇2)

一、考核原则:

1、考核对象我系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2、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3、我们干部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4、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并做统计工作。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主席团、团总支互相监督;各部部长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主席监督,各部干事的考核由相应部长执行;5、考核时间为各部门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值班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扣3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2分;4、值日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违者扣1分;5、值日人员迟到者扣分。6、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本人本学期不具评奖评优资。 7、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

(注:值班考核由办公室直接监督)(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8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15分;2、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4、对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3—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门内以上同等情况处理;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3—5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四)其他综合考核1、违反其他学校规章制度者,每次扣5分;2、在日常警务化管理中,内务、纪律方面被3次以上批评者,扣5分;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若被点名批评者扣10分,若被严重警告者扣15分; 若被记大过者扣15分,若被留校察看者扣20分;4、例会或工作凡有请假者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由主管部长或主席签名;违者扣2分。

(五)嘉奖方面1、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2、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3、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4、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5、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中队内加3分/次,系级加5分/次,校级加15分/次,市级、省级以上 20分/次;6、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7、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测评方法 学生会办公室对各部门进行每月一次小测评,学期末进行总结。

个人自评: 每个委员、干事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对自己进行自评。负责人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委员内部由主席、办公室评议,各部门由部长进行评议。办公室测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办公室对各干事进行测评,由组织部协助测评工作。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由办公室收集,交给办公室与组织部统计、整理,学期末对每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测评,并得出测评结果。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学生干部考核策划书(精选篇3)

一、考核对象: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办法:

1、采用 “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形式,分为五个星级,最后结果作为年终优秀部门、先进个人评优依据。

2、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70 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3、具体考核方法:按考核对象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由主席团监督对此次考核负责检查、记录、统计。

三、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一)部门考核

我校学生会共设部门六个,负责考核的主席团主席将在每月末对各部门的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学生会例会上予以公布,评定标准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

扣分原则:

1、每学期初学生会部长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要求制定各部学期工作计划,重点内容突出,期末递交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1)未写标准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扣 5 分。

(2)计划或总结不够认真的扣 2 — 4 分。

(3)计划或总结迟交的扣2 — 4 分。

2、对院团委下发的各项活动通知,不积极组织开展或组织不完善,不得当的部门扣其相应部门扣5分。

3、必要时部与部之间不配合工作者,以至影响工作顺利进行的部门,视具体情况对其相应部门扣1-3分。

4、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不能有效开展部门工作的,经主席团审核后扣 1 — 5分。

加分原则: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实效加 1—3分。

2、对积极组织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给予3-5分的加分。

3、工作方式,使本部工作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并经核实或在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或创造性改良的部门,经主席团审核后给予3-5分的加分。

4、部门考核将与各部门成员的个人考核成绩相挂钩。

最后综合成绩后,成绩积分 90分以上者为五星级, 89—85 分为四星级, 84 — 80 分为三星级, 79 — 75 分为二星级, 74 — 70分为一星级, 70分以下者取消使用资格,四级以上者有资格参与评优(优秀部长 / 委员)评选出优秀部门,视情况实施相应的奖励措施。

(二)个人考核

工作考核:

扣分原则:

1、在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或召开的会议过程中,有事必须向主席团请假,无故迟到或缺席者,或在会议期间不遵守会场纪律者,视情况每人次扣3-5分。3次开会无故缺席者,取消其在学生分会任职职务。

2、对分配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以至影响到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者,视情况,每人次扣1 — 5分。

3、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扣 2 — 10 分。

4、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 3 — 5 分。

5、学生会干部、干事出现有损于学生分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 3 — 10分。

加分原则:

1、每学期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加 2 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的,主动参与活动组织策划的加 1 — 3 分。

3、向上级提合理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实效,视情况加1— 3 分。

4、在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或创造性改良者,为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做出贡献者,经主席团核实后给予3-5分的加分。

5、凡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够积极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主动参与活动组织策划,为我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将给予1—3分的加分。

6、对于一贯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学生分会的发展献计献策,积极服务于学生分会的组织管理和机制建设,发挥主观能动性,出色而有创新地完成任务者,并经主席团、秘书部联议后采用者,给予3-5分的加分。

学习考核:

学生分会在鼓励广大学生干部认真工作的同时,更鼓励干部努力发扬“学习带动工作,工作促进学习”的精神,抓好学习。

对成绩优异,进步明显的学生分会干部,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每人给予1— 5分的加分;成绩退步较大且不思进取的,经调查核实后,每人给予1— 5分的扣分,严重者经主席团联议取消其任职资格。

附加考核:

1、对全体学生分会干部,凡有违反校纪校规者,或受到系部或者学院通报处分者,撤消其干部职务。

2、能对学生分会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或收集对学生分会进步有帮助的意见和建议者,酌情给予加分,必要时进行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每个学生分会成员应进行自我小结,不断进行自我批评并与其他干部进行工作经验交流,以总结教训为主,有利于承前启后,对总结深刻者,酌情给予加分。

学生干部考核策划书(精选篇4)

一、考核概要:

为了提高全校各级学生干部的工作学习水平,促进我校广大学生干部更好地为全校的师生服务,根据校团委,学生会有关要求以及我校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现对全校的学生干部进行干部考核,本次干部考核由校团委,学生会监督,由各部部具体执行。

第一、 干部自评:

干部首先要对自身的素质有所了解,知道自己的优、缺点,以及怎样发扬优点和改正缺点。其次干部们要对自己平时的工作情况作总结,并自我评价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各项工作是否到位。

第二、 理论学习:

各级干部都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素质,各部要定期组织带领广大学生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广大干部要学习好上级校委和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要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考核目的与意义

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是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学生干部在认识过程中自我判断、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

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可以鼓励大家相互促进,激发大家的内在动力,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考核过程也是学生干部接受广大同学监督的过程,只有真正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真正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广大同学服务。学生干部考核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升学生干部的自我素质、提高为同学们服务的质量。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主要是对各级干部在本学期内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正确、客观的考察:其中分为政治素质,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考勤分数。

1、 考核原则:

(1)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原则。

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必须遵循德才兼优的重要原则。

(2)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3) 立体考查、全面考评的原则。

坚持立体考查、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 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原则。

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时,可以全面了解学生干部的各方面情况,但这还不是主要目的。进行考评的主要目的在于优化学生干部队伍。

2、 考核标准:

(1) 例会制度: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2次的按照缺席1次处理。

(2) 工作会议记录: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充实。会议记录必须准确、详细。

(3) 工作计划的考核:各部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此外,各部门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展开本学期的工作。

(4) 工作总结的考核:各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并且要上交述职报告。

(5) 对工作态度的考核: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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