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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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精选篇1)
一、指导思想:
从“安全第一,秩序正常,管理一流”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停电状态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把停电状态下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水电管理员参与的领导小组,布置并检查督促学校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要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三、具体内容
1、碰到停电情况,总务处组织学校电工发电供电,与供电所联系通电信息,并报告校长。
2、水电管理员负责日常的发电机保养及相关线路(包括应急灯)的检查工作,确保遇到停电情况能及时发电,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备足一天发电所需的燃油,如不足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3、学校各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必须考虑停电状态下的变更应急办法。
4、通信联络:停电期间,领导小组联络员在其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校内各科室应当根据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5、如果在停电期间学校发电机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时应做好以下预备工作:
(1)教务处:安排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的发出办法;晚间放学时间的调整情况;停电时段的课务变更情况。
(2)政教处:落实班主任做好相应的班级管理工作,组织值日教师维护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管理的力量,确保学校秩序的稳定。
(3)总务处:及时组织电工及相关维修人员抢修发电机,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使发电机能正常工作;及时供应各科室及相关部门停电时段的`必备的照明手电筒、干电池、电瓶灯等物品。食堂提前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的烹制或调整工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如有困难情况及时请示校长,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4)如在晚自习中途停电,校长视具体情况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回校,学校各领导能做好指挥巡视工作。门卫严密控制校门,提高警觉,不得随意让学生出校,在班上辅导的任课教师必须坚守岗位,维护所在班的秩序,不能离开教室。班主任立即到教室,提供照明用具,与任课教师一道组织学生,管理学生。要求学生严格遵守纪律;不走出教室;不拍打桌子;不高声怪叫;在教室里不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未得到明确指令,不得下课或放学。放学时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有序、慢步地走出教室回到寝室,在楼梯中严禁奔跑推搡。到寝室后关程序及时班主任与值日教师、学校领导一起维护洗刷、就寝纪律。走读生一律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校门口接回。
6、意外事故的处理
停电状态下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知情人员立即向校长汇报情况,请示应急办法,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紧急疏散、援助。并能根据相关程序及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汇报工作。
高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精选篇2)
20__年高考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高考、中考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20__年市区高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医疗卫生保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高考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市区医院、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做好医疗保健、急救预防和防暑降温准备,特别要做好中暑等突发性疾病的救治工作。
(二)负责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对考点学校的食堂及周边的餐饮业、服务业开展食品卫生大检查。采取积极防范措施,对集中接待参加考试学生的酒店等餐饮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对不符合餐饮卫生管理条件的餐饮店进行严肃查处,直至停业整顿,严防考生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三)负责高考期间疾病控制工作。重点做好对突发病、流行性的传染病的监控和预防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市卫生局市区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林芳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周延萍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及市卫生局医政和中医科、卫生监督科、疾病控制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高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二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疗组、卫生监督组和疾病控制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和中医科,由局医政和中医科科长任主任,局卫生监督科和疾病控制科负责人为副主任,市直等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协调、指导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医疗组、卫生监督组和疾病控制组分别负责高考期间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的落实(附件)。三是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单位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本地本单位的工作。
(二)实行包保责任制
1、医疗救治。市中心医院、一医院、中医院、康达医院落实城区考点医疗机构主要责任,并实行包点责任制。即市中心医院负责市四中、五中、二十二中、三十六中、襄樊学院附属高中;市一医院负责市一中、八中、八中新校区;市中医院负责市三中、九中;康达医院负责襄樊致远中学、二十四中的医疗保障工作,并畅通院内急救绿色通道,与院急救做好无缝对接。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负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2、卫生监督。实行定单位、定职责、定人、定岗,安排卫生监督员,在高考期间,对考点学校周边的食堂及餐饮业进行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市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八中、八中新校区、九中、二十二中、二十四中、三十六中、襄樊学院附属医院考点的保障工作;襄樊铁路防疫站负责襄樊致远中学考点的保障工作。
3、疾病控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对突发病、流行性的传染病的监控和预防工作。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地各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是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责任人。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高考顺利进行,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做好高考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是高考安全的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医疗卫生保障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
(二)各司其职,制定方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精心准备,认真落实,确保高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三)精挑细选,确定人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业务素质精,政治素质好,团队意识强,组织纪律性高的标准,挑选身体健康、听从指挥、乐于奉献的医务人员,从事高考医疗卫生的具体工作。
(四)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各地各单位要对从事高考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培训,明确职责,讲明要求,强调纪律,提高其素质,为完成高考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各地各单位必须强化责任,重点做好高考餐饮食品卫生、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履行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使每项工作任务按规范按程序落实到位。
高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精选篇3)
为保证高三年级高考前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高三年级学生健康安全,学习高效,对高考前这段时间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预防各种事故发生,确保整个学年顺顺利利,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高考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考试理念,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推进的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确保我校高三年级学生高考准备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王国胜校长为组长,业务副校长赵锡中同志,后勤副校长张国兴,主抓升学部的工会主席张海军同志为副组长,升学部部长马艳丽、教务科万科长及学校招生专干和三年级各位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关高考的安全工作。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做好统筹部署和调度等一系列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顺利完成整个学期的高考准备工作。
组长:王国胜校长
副组长:赵锡中副校长、张国兴副校长、张海军主席
成员:万小志科长、马艳丽部长、周娟立(招生专干)
四位班主任: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三年级办公室,以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重点
1、班主任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
在学校工作的不管任何阶段,安全工作都要放在第一位,不能有丝毫的忽视和松懈,三年级处在高中学段的最后一年,正是高考的冲刺阶段,班主任不断教育学生平时在校尽量不请假外出,有重要事情确需外出要让家长到学校门口接学生;星期天在家也要注意安全,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心无旁骛,备战高考。
2、做好高考报名工作,保证学生信息安全
今年高考报名工作安排提前,在年前进行,招生专干和各班班主任要做大量高考宣传工作。在学生在校不带通讯设备的情况下,办公室电话始终保持畅通,方便学生向家长询问身份信息,保证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生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报名设置的密码等信息只有学生本人知道,班主任和其他的任何教师不得过问,以保证学生信息不泄露。招生专干在向县招生办公室上交材料也只有一个人参与,杜绝一切学生信息外泄的机会。
3、饮食安全
要求学校后勤副校长张国兴通知以及后勤管理学生食堂教师对高考及高考前的饮食卫生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采购、使用、烹制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了饮食安全。并适当调配饭菜,增加营养。在开饭时间上根据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让三年级学生提前十分钟下课就餐,保证学生按时就餐。学校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食品,不买不食色素较重的食品。特别教育学生不能喝冷饮、吃冰块、吃未洗净的水果,购买矿泉水等饮料一定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考生饮食安全。
4、考风考纪安全
考前,要组织召开学校负责人安全会议,各部门根据会议精神再次召开了安全会议,责任落实到人,讲清应注意的问题,学校对广大师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强调了纪律,严禁高考期间学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服从学校统一指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全体师生按照规定时间,做到准确无误。
5、就寝安全
在考试期间学校严格检查学生就寝纪律,要求考生要严格按照就寝时间进行休息,学校安排教师和学生同住。带队领导期间认真查房,协同寝管老师督促学生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每天午休、晚休睡前清点人数,教育考生不用冷水洗澡,防止感冒发生。
我校重视安全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和各位教师要协同努力,制度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使我校全体师生平安地度过了高考前及高考这段时光。
高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精选篇4)
为全力做好高、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高、中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高中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一)高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高考考点县城区小学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承担,高考前一天(6月6日)县人民医院安排工作人员与县城区小学联系确定医疗救护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高考期间(6月7-8日),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一辆、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高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二)中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中考医疗保障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和县半扇门中心卫生院共同承担,县城区小学考点由县人民医院承担、县中学考点由县中藏医院承担、县半扇门中学考点由半扇门中心卫生院承担。中考前一天(6月12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与考点学校联系确定医疗保障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中考期间(6月13-14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一辆(半扇门考点不安排救护车)、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中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三)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县疾控中心做好考前考点室内外消毒工作、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执法监督员进驻高中考考点协助和指导考点学校做好学校的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工作,杜绝高中考期间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饮用水安全事件。
(四)巡考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巡考工作安排高中考考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高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工作安排,高中考期间务必提前半小时进驻考点,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高中考结束后方能按照考务办公室要求离开。
(二)承担医疗卫生保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穿平跟软底鞋,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等。
(三)急救车辆出入高中考考点和承担医疗卫生保障期间不得使用警笛和使用汽车喇叭。
(四)参加医疗卫生保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强化应急值守,在保障期间要确保工作质量,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开通,做到职责、人员、措施和责任全部到位。
(五)高中考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积极处置的同时,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报告,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高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精选篇5)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本县高考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确保高考工作平稳实施,维护考场、考点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浙江省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温州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⑴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省、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处置高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⑵属地管理、有效控制。发生高考突发事件时,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事件发生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理。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事态扩大蔓延,尽可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⑶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发生高考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指导处置,控制局面。
⑷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高考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⑸预防为主、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工作实力。
⑹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各种高考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1.4事件分类
⑴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高考的试卷、考试题目发生失泄密等突发事件。
⑵大规模群体舞弊突发事件:考试前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征兆,或考试中出现大规模群体舞弊情况等突发事件。
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点、考场建筑物倒塌、火灾以及试卷运送、考生赴考途中交通事故等安全突发事件。
⑷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招生考试工作正常开展,以及发生考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
⑸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我县发生破坏性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影响或无法举行考试工作。
⑹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在互联网上发现有关试卷、试题、答案、“枪手”等有害信息突发事件。
⑺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发生考生或家长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考试正常工作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苍南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发生高考突发事件后,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县高考应急指挥中心。
2.1.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教育工作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应急办、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温州鳌江海事处、县电信局、县邮政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灵溪镇人民政府、龙港镇人民政府、中国移动苍南分公司、中国联通苍南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县政府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对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2.1.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在省、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领导全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⑵组织制订、完善高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⑶负责本预案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⑷对事件进行分析判断,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报告。
2.1.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领导当地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舆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报道失实和炒作新闻。
县保密局:监督检查高考试卷安全工作,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试卷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
县监察局:监督检查高考突发事件过程中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县经信局: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有关指挥通信的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项。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挥教育系统高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检查考试机构、学校预防措施的落实,并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和事件定性分析;负责高考突发事件处置管理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
县公安局(含县交警大队、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局等):负责试卷安全保卫和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考试试卷失泄密信息的严密监控、组织案件侦破并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处理;参与考试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及时疏导车辆。应急处置期间,增派警力、加强警戒,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试卷和考生安全准时到达考点;负责考点洪灾、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
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灵溪镇、龙港镇:负责解决考点及其周围、考生休息场所噪音等问题,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考生往返和试卷运送路段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考生营运车辆和试卷专用车辆的检验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维护交通运输安全。
县卫生局:负责开展考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护、流行性疾病预警信息和防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考点周边食品、饮品经营户的监管力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坚决查处各种形式兜售作弊工具等不法行为。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县供电局:负责对考点、保密室、指挥平台等供电线路检查维修和电力供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突然停电故障。
其他县级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2.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考试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联络和检查督办,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汇总各种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2)贯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应急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3)指挥考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展开工作。
2.3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负责考试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并接受省各专业指挥部和教育部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的指挥。
⑴台风、洪灾、地震、交通事故等自然灾害类和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府办联系教育工作副主任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等部门负责人。
⑵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保密局局长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等部门负责人。
⑶网络有害信息、有组织违纪舞弊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公安局负责人
副组长:县教育局负责人
成员:县宣传部、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
⑷集体食物中毒、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医院等部门负责人。
⑸群体性上访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公安局负责人
副组长:县教育局负责人
成员: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
2.4各考点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组,明确相应职责。
三、突发事件分级
3.1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高考试卷安全保密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危害的大小,把高考试卷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分为三级。
(1)黄色级(即Ⅲ级)
①一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自用;
④传播范围有限。
(2)橙色级(即Ⅱ级)
情况一
①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自用;
④传播范围有限。
情况二
①在一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④传播范围较广。
(3)红色级(即Ⅰ级)
①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④传播范围较广。
3.2.其它事件分级
其它突发事件的分级如国家和省、市、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明确划分的按其执行,如未具体明确的则由上级协调组或市、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四、预防预警
4.1加强预防和安全管理
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防为主、重在建设。招考机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定期检查保密、消防、房屋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考试管理部门应选择通风、卫生条件好,便于人员疏散的考点、试场作为考试场所,并设置应急考点、考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务必使考生全面了解高考的管理要求,诚信应考;提高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的自觉性。县高招委相关单位要在考前对保密室、运送车辆、道路交通、电力以及考点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卫生防疫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优化考试环境。
4.2建立健全监测和预警制度
招考机构、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高考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预测预警相关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落实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可能发生的高考突发事件信息,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随时掌握事件动态,并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根据上级指示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预警措施。
县公安局要加强对互联网的严密监控,防止与失密泄密及其它有害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查处本地通讯电子市场超范围经营、销售涉嫌考试作弊工具的商家。
县气象局要认真做好高考期间的气象检测,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
4.3畅通信息系统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完善快速应急信息报送系统,包括在各考点与县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间建立起的快捷、通畅、持续、高效的应急信息和处置系统。
考试期间,建立高考联合值班制度,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试机构和考点的值班电话、传真及考试的网上指挥系统必须畅通无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在考前一周将值班领导和具体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告知县教育考试中心。各领导小组成员的无线通讯工具必须全天开启(进入考场时必须调到震动状态)。
五、应急处置响应和处置措施
5.1信息上报
5.1.1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后,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同时报当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招考机构。发生高考失泄密事件、大规模群体舞弊事件或其他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要第一时间(即可越级)报省招考机构、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信息报送要做到:
迅速: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当地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5.1.2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情况;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
事发地相关部门和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的措施;
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报告时的结果;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1.3新闻发布与宣传报道
关于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2应急响应
发生高考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所在地突发事件的性质级别,确定启动本预案,相关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分别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
5.2.1试卷失泄密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舞弊突发事件。发生此类突发事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判断事件情形,上报至上级招考机构,由上级协调组确定等级。如属一般或较大的的,县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挥中心)领导主持会商,应急指挥中心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执行落实上级应急处置协调组的指示,部署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各相关部门和有关考点要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启动相应应急工作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级招考机构和公安、保密等有关部门续报。如属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由上级协调组启动预案。
5.2.2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其它突发事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立即报相关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初步确定事件等级,如是一般的突发事件,由发生地的县(市、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研究部署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市级应急响应行动视情启动,并视情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如是较大的突发事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快速作出决定和响应,做好启动县级预案的各项工作。相关事件应急专项工作组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及上级协调组和有关部门。同时迅速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协助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随时续报事态发展态势。
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由上级协调组启动预案。
5.3应急处置步骤
5.3.1启动预案
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突发的事件和事态的危害情况,确定等级,启动本预案,指挥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实施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情况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5.3.2现场处置
根据事态的危害程度情况,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专项工作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会同发生地的相关单位保护好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控制局势,协同对现场所需的人力、物力支援进行协调,尽量减少事件对考试和考生的影响。如有人员伤亡,医护人员负责现场紧急救护。
5.3.3调查取证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在事件发生时,应在现场调查取证,掌握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保护。
5.3.4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要做好善后工作,引导正确舆论,安抚好考生情绪。要对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4应急处置措施
5.4.1高考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试卷失泄密的几种情形
①考前试卷运送过程中发现试卷失泄密
带队负责人应当立即控制运卷车辆和运卷人员,同时报省、市招考机构和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支援。
②考前试卷在各级招考机构和考点保密室失泄密
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件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和省招考机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明确处理意见,并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③考试期间发现试卷、备用卷失泄密
主考应当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并控制相关考务人员和疑似考场的对外联系。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并报省招考机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明确处理意见。
④在答卷保管期间,发现答卷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
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和省招考机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并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控制相关人员的对外联系,等待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
⑵对于上述几种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将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招考机构、公安、保密等部门,并执行省级的指示。
⑶对于试卷安全保密黄色级(即Ⅲ级)突发事件,省市县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部署,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安全保密类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密切配合,着手开展调查、处置、侦破工作。保密和监察局部门组织、协调失泄密事件案件查处工作。省、市、县公安部门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根据需要,通知通信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控制其他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发现与泄密有关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通信管理部门根据公安部门的通知要求,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立即关闭发布此类信息的网站。宣传部门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各部门随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级协调组。
⑷对于试卷安全保密红色级(即Ⅰ级)突发事件,应请求上级协调组派出工作组,会同有关专家赶赴事发地,指导、督促当地一起开展侦破工作。橙色级(即Ⅱ级)情况一同黄色级处置措施,橙色级(即Ⅱ级)情况二同红色级处置措施。
⑸拟高考试题在考前发生泄密,但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如期举行考试的决定。
⑹拟高考试题在考前发生泄密,但确认试卷内容已大规模扩散,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延期举行考试的决定。省、市、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延期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5.4.2高考试卷运送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试卷运送几种突发情形
①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故障无法运行
随车押运的公安、武警迅速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卷车。驾驶员下车排除汽车故障。试卷押送人员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在短期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请求派车接应。同时要主动取得当地交警的帮助。
②试卷运送途中发生车祸
随车押运的公安、武警要迅速保护现场,除交警外任何人不得接近运卷车。试卷押送人员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要迅速拔打“110”,呼请当地公安部门保护现场。如因车祸造成试卷散落,除始终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它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如有必要迅速请求当地公安部门在事发附近的路段设立关卡。
对接触过裸露试卷的人员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一小时后采取妥善的隔离措施。
③因车辆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引发车辆突然起火
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要积极采用自带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公安、武警要迅速保护现场,如有必要迅速拔打“110”、“119”,呼请当地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帮助。
④因道路严重堵车使试卷无法按时运到
试卷押送人员要加强对试卷的守护。应迅速请押送试卷的公安同志与交警取得联系,说明情况,以求优先放行。
⑵出现上述几种情况,试卷押运人都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将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招考机构,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部署,立即启动本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有关单位立即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办法排除故障,疏通道路,确保安全,并将进展情况续报市、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级招考机构。对试卷无法准时到达考点等造成无法正常开考的,按照上级协调组决定组织本县的后续工作,要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宣传部门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的充分理解。
5.4.3考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点处置措施
⑴发生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赴考(如山体塌方等)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派出由公安、交通、卫生等组成的抢险队、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并将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续报。如由于受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当地招生考试的,根据省级协调组的授权和部署,宣布当地高考延期举行,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等工作,宣传部门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给予充分理解。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⑵发生赴考中交通工具出现故障
交通、公安部门等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交通部门派出备用车辆运载考生,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以防止考生耽误考试时间。
⑶发生道路出现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等
相关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应采取有力措施,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疏通交通,把身体不适的送到指定医院进行医治,如情况比较紧急要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到现场进行医治。
5.4.4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考生食物中毒
发生食物中毒时,主考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并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同时立即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向事件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防止事件蔓延扩大。并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布置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⑵发生传染病疫情
若发生传染病疫情,考点主考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向当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市级教育行政报告,并听候进一步指示。考点临时医疗站要严密监视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卫生防疫部门落实上级指示开展应急处置,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5.4.5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考前发现有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征兆
立即向当地和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招考机构报告,根据省、市招考机构的指示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发生。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并随时向省、市招考机构续报进展情况,听候进一步指示。
⑵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
立即向当地和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省、市招考机构报告情况和处置决定,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并随时向省、市招考机构续报进展情况,听候进一步指示。
5.4.6对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考前如果在互联网上发现失泄密情况
立即删除失泄密内容。对于涉及县外的网站,由县教育局和县公安局报告上级协调组和上级网监局处理。上级协调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失泄密的内容和范围提出处理办法。
⑵发现诈骗情况
立即删除诈骗内容,并报省、市公安部门。公安机关根据诈骗的情节和程度,对诈骗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⑶发现一般有害信息的情况
根据有害信息的情况和程度,采取信息删除、调查处理等办法。
对发现第一、第二种情况以及涉及试题内容的信息,为防止有害信息的扩散,可以在对信息作出研判之前进行删除。出现有害信息,要及时上报。
5.4.7考场建筑物倒塌、火灾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考点考场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考点要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0、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考点负责人、有关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相关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组织解救或疏散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开展灭火工作,安抚考生。
县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上级招考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继续进行考试或延期考试的决定,并做好继续进行考试或延期进行考试的安抚、善后等各项工作。
5.4.8发生台风等影响考试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等破坏性自然灾害将在我市发生,影响或无法举行考试工作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如期举行考试或延期举行考试的决定。
教育行政部门、考点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向考生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考生避灾疏散,并要求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配合。
如果如期进行考试,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防风、防雨、防灾害发生,确保工作人员和考生生命安全和考试顺利进行。
如果延期考试,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应将领导小组的决定通知考生,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告知考生查询延期考试信息的渠道,并做好延期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5.4.9高考期间发生考生、家长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同时组织力量做好局面控制工作,防止事态和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并尽快调查清楚事件发生的起因、学生及家长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阻止未参与聚会的考生参与聚会;对已参与聚会的考生,尽力做好疏导说服工作,稳定学生和家长情绪,阻止他们采取过激行动;如说服教育无效则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疏散有关人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派专人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协调、指导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劝返等处置工作,稳定学生和家长情绪。
如果参加游行、集会、静坐、请愿、打架斗殴的考生或家长人数较多,经劝阻无效,正常考试秩序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则由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启动县专项预案,由武警、公安部门派员强行疏散。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处置,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5应急终止
当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和危害已经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终止,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六、监督管理
6.1加强培训与演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招考机构、学校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加强演练,提高实践技能,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互救、自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教育考试队伍素质,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角色和职责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原则上2年演练1次。
6.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技术装备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教育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
6.3建立责任追究制
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或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7.1预案修编与完善
县教育局牵头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编与完善本预案。
7.2其它国家教育考试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它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比照本预案应急处置。
7.3学校按照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7.4本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7.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