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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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随笔(篇1)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篇杰克伦敦的小说,都是中短。依然最爱《热爱生命》、《黄金谷》。就上网下了一部电子版的放在手机里以便随时阅读。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精神和毅志,一种原始的冲动和粗犷的豪迈感。正如书中《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话:人们都知道他非常疲惫,可是却很欣赏他努力支撑自己的这种骄傲。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热爱生命的随笔(篇2)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热爱生命的随笔(篇3)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人们那~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的随笔(篇4)

“比尔,等一下,我的脚受伤了。”这是一个受伤的人在绝望中说出的话,这就是我今天读的一本书,它是一本让人们读了后会对生命感到敬畏的书——《热爱生命》。

书的主要内容写了一个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努力前行、为生存抗争的故事:有两个美国人一起来到了最为人烟稀少的地方,但同时也是最能让人发财的地方——铜钱沙河,他们在返回的途中遇上了一条小河,而后面的人却不小心被小河里的一块石头绊倒了,可前面的那个人——比尔却没有理他,而那一个被绊倒的人却只好被迫停了下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那个人与死神作斗争,一路上,他与作文病狼斗争,最终他把狼杀死了,他本以为自己要死了,但他在最后时刻看到了一只船停在了离他十英里的地方,经过自己的努力,最后他终于获救了。

他在一路上遇到的困难还少吗?他被比尔丢弃,又一路上没有食物,再加上他心里的恐惧十分多,甚至还有一只病狼跟在他后面希望他比它先早死一步时,他放弃生存了吗?不,他没有放弃,他一直在坚持着,当他的嘴吃不下东西时,他放弃生存了吗?不,没有,当那头病狼想吃他的时候他放弃了生存了吗?没有,他还用尽全力把病狼打倒了。

生命的意义就是:不屈服,永远奋斗,对生命永远充满热情。

热爱生命的随笔(篇5)

  杰克•伦敦(1876-1916)是读者熟悉和喜爱的美国作家,《热爱生命》是以作者亲历的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的一篇短篇小说。

  小说叙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进着。面对着恶劣的自然环境,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被狼啃剩的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理智地选择抛弃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路遇的棕熊抗争,他振奋精神,摆出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了虎视耽耽地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他的大棕熊。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匹灰色的丑陋的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一幕你死我活的悲剧上演了,其情节之残酷,实为罕见——前头爬着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后面跟着一条奄奄一息的狼。两个生灵在荒野拖曳着自己危在旦夕的躯壳,都想猎取对方的性命,而他前面已经望到那条救命的船,但现在离船还有四英里,尽管已经到了弥留之际,他还是不愿意死去,哪怕已经被死神攥在手里,他要跟死神较量一下,不能这样坐而待毙。他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他幸运地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小说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是一曲生命的礼赞。《热爱生命》得到读者的热捧,不是偶然的,因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恶劣环境时人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极限,创造生命奇迹。特别是在病榻上和病魔作斗争的人们,从中可以汲取生命的力量。要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永不放弃,永不言败,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热爱生命,就要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挫折,不能自暴自弃,生命既是脆弱的,又是剽悍与强大的,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拥抱伟大的生命,尽享生命的美丽和神奇。

  热爱生命,同样要善待他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关爱他人,才是人间的大爱。药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国网民们的一致声讨,是因为他在开车撞伤别人时,不是想到自己的责任,及时地弥补自己的过错。而是对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的受害人张妙连捅八刀。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行为,最终使他成为人人喊杀的对象。正是因为他挑战了国人的道德底线,犯下了不可宽宥的罪行,最终也把自己推向了绝境。一个不尊重他人的生命的人,想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药家鑫能够不判死刑,除非中国彻底废除死刑,大家无话可说;否则,只要中国存在死刑,第一个判的就是他。那些拿出药家鑫数十张获奖证书为他辩护的人,能证明他是个好学生吗?只能证明药家鑫所在学校的教育彻底失败。因为他们没有教会药家鑫最起码的一点,怎样做人。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获奖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热爱生命,就要牢记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重新获救,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抛弃了他辛苦淘来的黄金。而他的朋友比尔原本比他更有希望走出困境,因为舍不得丢掉黄金,轻装上阵,而最终黄金反成了累赘,并为此而丢了命。这使我们想到我国频发的矿难,这背后就是对GDP的盲目崇拜和对生命的蔑视。如果管理者们把职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矿难一定会减少许多。

  热爱生命,珍爱生命,才能使我们避免一切伤害,才能使每一个生命都生气勃勃,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的随笔(篇6)

在一堂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的《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热爱生命的随笔(篇7)

  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也有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后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一书中的主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然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搏击,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然,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难以想象的困难降临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现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非常难过。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会吃掉他,因为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如果面对危险,他对生命没有热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低头,坚持到底,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勇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赖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绩。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经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现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天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免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该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因为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荣,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说《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热爱生命的随笔(篇8)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热爱生命的随笔(篇9)

读完《热爱生命》后,我对作者的文笔和翻译的水平深表赞许,并被作品中体现的精神所震撼。有时候长篇大论的规则、道理真不如一个小故事带给人的感触更深远。作者描写的是极端条件下的工作和抗争场景。对我来说,这些事情极为新鲜。我想,这样的作品绝不可能是通过想象书写的。百度之后发现,作者果然有过类似经历,他也参加过淘金。是啊,每个人的经历都是独一无二的,但精彩地并不多见,只有过的与别人有差别,你才能写出点东西来。从这一点讲,杰克伦敦和姜戎都是幸运的。

我最喜欢《生命的法则》,那种独有的残酷规则,对于种族延续作出的牺牲令我大为震惊。我甚至想过假如是我垂迈沧桑,被族人遗弃,被群狼包围,那种孤寂和无奈是多么恐怖。人类对于生存的渴望程度是远超想象的,记得《三体3》中三体人将地球人驱逐到澳大利亚,整个世界的人全部驱逐到那里!发生的那一幕简直是人间惨剧,丑陋的人性完全暴露,生存成了唯一的规则。不过,这种仪式铸就了部落的精神,就让这个勇士自己踏上生命的最后一程吧,不要过多地挽留,把资源留给后人,这样的精神永垂不朽!

《强者的力量》用寓言的方式讲述了人类如何从自由状态发展到奴役的,看着政府、军队、宗教、大财阀、权力拥有者对人民的层层剥削,看着先贤一个个被捉拿处死,你便知道作为一个普通的人该有多悲剧了。他们辛勤地工作却永远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我要走的是一条脱离玩弄的路,这条路是对的,但注定非常艰辛。

《黑天鹅》一书中讲这个世界的走向是由黑天鹅事件决定的,你可以持续不断地犯小错误,但当机会来临时,致命的一击非常重要。《一块牛排》让我悟出一个道理:当机会来临时,你必须确保自己已经做好了全部的准备,否则之前的一切努力都将白白浪费。

热爱生命的随笔(篇10)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热爱生命》主要写了两个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区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这时,我们的故事便开始了——一个淘金者,甩下了另一个淘金者独自离去,而那个被甩掉的人没有粮食,只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没有子弹的枪,而且还扭伤了脚。这位淘金者知道有一个地方有食物与子弹,于是他便在头脑中形成了一个印象——我知道哪里有食物。但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几天的路程,现在他身上没有一点可以吃的东西。于是他就“觅食”,找到了一种特别苦辣而又难吃的小浆果——尽管不好吃,但他必须吃。可是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他连浆果也找不到了。于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与草根来充饥。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他有时会抓到几条小鱼(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大!),还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窝刚出壳的小鸡——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像蛇一样把小鸡塞在了嘴里。就这样,他走出了山谷,但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险——狼群,还有熊(不过它们都没有见过人)——有一次,他还与一头熊正面相对(不过那只熊最后被被他的勇气吓跑了)。他有时会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驯鹿骨头——他也会拿起一根来疯狂的嚼,嚼不动就用石头砸碎……他千辛万苦地来到了海边,最终被一艘科学考察船上的船员救起,带了回去……

像这样的情况,任何人,如果将那个淘金者换成任何人——都会坚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这位淘金者,他有着强烈的求生的意识,有着热爱生命的本能——而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进发,永不放弃的性格让他一直没有崩溃——坚持到了最后一刻……

唯有热爱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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