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护航快乐成长读后感
篇一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计法制,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个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法制的历史教训。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同学们,我们拥有花样年华,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安全”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警惕隐患,防范危险事故。操场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闹的同学,你的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楼梯口,那些你拥我挤的同学,你的动作能否轻一点,再轻一点。因为你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学过早地凋谢了。所以无论你出于何种原因,请你优先考虑生命安全,想想自己的亲人,想想自己的朋友,更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将带来的后果,想象因为你的父母,朋友,老师,将要承受怎样的打击?
有这样一个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有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放学回家,经过小区附近的一个仓库,远远看见有人正在从仓库的窗户往外递东西,还有人接过去装进汽车。他们觉得奇怪:为什么搬东西不开门呢?这几个人鬼头鬼脑还不进地向四周张望。他们恍然大悟,这是小偷!小男孩说:“咱们大声喊吧!”小女孩说:“不能喊,得赶快告诉警察叔叔。”那个男孩说女孩子胆子小。小女孩却说:“我不是胆小,只是我们俩只是小孩,根本打不过小偷,搞不好小偷会打我们,东西还是会被偷走。”女孩让男孩赶紧去打电话,自己则牢牢记住了汽车牌号,并紧紧盯住汽车开走的方向。警察叔叔根据女孩提供的线索,很快抓住了小偷。小学生遇到坏人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并记住坏人的特征。小学生年龄太小,力气也小,打不过坏人,自己很容易受伤害,所以见到坏人坏事,要想办法告诉警察。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学校纪律无所谓的,只要下次不再犯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违法终是违法,即使在学校里也要遵守,我们现在要做一名合格的学生,这样将来便不会走上犯法的道路,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伴我成长,我们不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伴我成长,我们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篇二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我认为,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依法治国,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党确立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2004年,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我国颁布了宪法修正案,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在这一时期,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89件,《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规180件。这意味着中国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我记得有这样一位传递温情的法官:詹红荔。她创立爱心接力帮教新机制,先后帮助300多名失足少年,为70多名刑满释放的少年找到工作:
第一位少年,他从小是在父母的打骂下度过的,因此,他6岁时流落他乡。而异乡却使他受到种种屈辱,并在他幼小的心灵埋下了暴力的种子。终于,他犯下了“故意杀人罪”。“他该死!”这是这位少年在犯法后说的第一句话。这让詹红荔心中五味杂陈:震撼、愤怒、忧虑......她经过调查,抓住了这位少年融化坚冰的突破口——审前心理干预,经过了很大的努力,她终于成功了!
詹红荔从第一次的成功之中得到了激励,之后不久她又帮助了其他的许多少年。人们亲切地称赞詹红荔是“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党员,好法官。
“法中有情,大爱无声”,在詹红荔身上展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在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建设中立足平凡岗位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
“法律是根高压线,谁碰上谁触电;法律是个守护神,他惩罚犯罪,保护好人。”这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法治的重要作用。
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