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高考对选科的要求
对于已经开始实行新高考政策的安徽省来说,到底新高考带来的影响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安徽新高考对选科的要求,希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到大家。
安徽新高考对选科的要求
安徽新高考政策中,提出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地理(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地理(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
安徽新高考有什么好处
安徽新高考(即安徽省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相比传统高考模式带来了一些好处:
个性化发展:新高考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不同的选修课程,使学生能够更加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实现个性化发展。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促进他们在感兴趣的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新高考将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除了考试成绩,学生的选修课程、兴趣特长发展等方面也会被纳入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能力。这有助于减少对分数的过度追求,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其综合素质。
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分配:新高考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能力发展,避免了对分数的过度攀比。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有助于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提供更多机会给那些在学科成绩之外有特长、有潜力的学生。
培养综合能力:新高考鼓励学生进行跨学科的学习和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这有利于培养适应未来社会需求的人才,使他们具备更广泛、更全面的知识和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新高考的具体实施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以上好处是一般情况下的优势。建议你参考安徽省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规定,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新高考对于每一个考生来说意味着什么
新高考对每一位考生来说,意味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变化和影响:
个性化选择:新高考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和优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职业规划选择不同的考试科目或课程,并且可以有更多的自主权在选科上做出决策。
综合素质评价:除了传统的学科考试,新高考更加注重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将会考虑学生的学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活动等多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评价学生的全面素质发展。
机会公平性:新高考倡导公平、公正的选拔方式,鼓励多样化的能力和潜能的发展。通过提供多样化的选科和评价方式,为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更多适应他们个体需求的机会,减少对学生的单一评价。
职业规划导向:新高考更加注重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人才。通过拓宽选修课程、实践活动和职业指导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职业规划的支持和引导。
总之,新高考意味着更加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和公平机会的教育理念和改革措施。它旨在培养具备多元能力的人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未来职业成就。
安徽新高考3+1+2政策何时实施
安徽新高考是从2021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21年9月高一新生入学时开始实行,2024年将进行首届新高考,采取3+1+2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总分为750分。
“3”为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每门满分150分。
“1”为在物理、历史 2 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 1 门,每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4 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2门,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2023年安徽高考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
1.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
2.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8日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外语听力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3.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为750分。
4.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口试以中学外语课本为内容,采用面试或计算机考试的考察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口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提供给有关高校在录取时参考。
5.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考试院,省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6.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的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委会批准。各地要积极完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建立维护保养、更新升级和改造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考生身份验证和作弊防控体系,按照《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办法》(另文印发)规范操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7.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负责评卷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分细则,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工作,确保评卷教师的质量,认真组织对全体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高考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省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任务,各市、县教育部门应做好评卷教师的推荐工作。
8.省考试院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上线率”“高分考生”等内容。
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申请登记。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