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买卖的合同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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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买卖的合同通用(精选篇1)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年

甲方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将该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受让该房地产产权。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中介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双方于房屋买卖交易完成日,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第五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贷款支付:

④其它方式:

第六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十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十二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第十五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六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供水:

?供电:

?供气:

④厨房设备:

⑤卫生设备:

⑥通讯设备:

⑦⑧⑨⑩电器设备:

⑧防盗设备:

⑨停车位:

⑩家具: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附属阁楼:

?附属汽车库:

?附属自行车库: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 买受方: 居间方:

本人: 本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房买卖的合同通用(精选篇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订】【 公证处公证】

【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签名盖章): 代表

(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厂房买卖的合同通用(精选篇3)

合同编号: 卖方(甲方): 企业注册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股东:

买方(乙方):

企业注册号: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号栋厂房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厂房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政府命名的位置为:

具体位置为:

2、厂房占地面积4989.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共

四层。厂房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相差5%,甲乙双方互不补差价,差额面积超出5%的由甲乙双方按购买平方单价互补。

3、甲方保证,本合同所交易的厂房产权清晰,甲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厂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及法律纠纷,甲方未使用该厂房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若甲方保证不属实,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二、厂房成交价:万圆整(万元)。

三、付款办法:

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贰佰万圆整(200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同时将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交付予乙方保管。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向乙方借用。

在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六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万元),余额在甲方协助乙方领取到房产证后六日内付清给甲方,甲方对乙方领取房产证有负责到底的义务。

四、厂房的交付:甲方收到首付款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所拖欠的工程款(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土地出让金、建安税费等一切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厂房的共有人只限于本合同中甲方列明的二位股东。

3、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厂房现状交付予乙方,电梯及水电、消防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并安装。

4、厂房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若甲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甲方负违约责任。

甲方办证及过户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双方即开始办理厂房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到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厂房,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厂房以已付款总额成交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余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合同废止,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的50%。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买卖的合同通用(精选篇4)

甲方(卖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厂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与温州市龙湾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从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标准厂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9.775亩(折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275亩(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条 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 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 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 万元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 该标准厂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规定期限内,标准厂房未能按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条文执行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违反方负担。并且,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买卖的合同通用(精选篇5)

甲方(卖方):赵

乙方(买方):张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1002105420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__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 ),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 ),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 ),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赵 (印) 身份证号:

住址:重庆市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买方):张 (印)身份证号:

住址:四川省____镇23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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