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15篇

|项静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宪法伴我成长演讲稿。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15篇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1)

亲爱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很高兴能与大家一起参加今天的升旗仪式。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20__年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正式公布施行的。十八届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是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宪法日。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纪念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从个体的角度,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每个人的生命、生活和人格尊严;从教育的角度看。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规定了国民教育体系,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从国家的角度看,宪法规定了国家根本制度,保障国家发展和社会公正。回溯历史可以发现,法治昌明之时,也就是政治清明、国泰民安之时。法治松弛之时,也就是内忧外患、国乱民怨之时。一个国家,当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得以有效发挥时,国家就可以实现经济发展、文化昌盛、社会公正。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学习宪法是为了更好地践行宪法精神,这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节。对老师们来说,履行好教师的法定职责。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对同学们来说,希望大家要争做守法小公民,比如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通过学生代表大会等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建设。认真学习、尊敬师长,珍惜宪法赋予你们的受教育权,履行宪法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学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接班人。我们学校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就是让大家心中树立宪法信仰,践行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与宪法同行,健康成长。那么,让我们从自己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指导教师张蓉老师。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开始实行。十八届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2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主席在会上做报告,报告明确提出:一切组织和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作为中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也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学校上课、学习、生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要求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作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做出了明确规定和相应的保护。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律,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素质,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努力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让我们师专附中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知识,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法治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党的十八届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谓法治,即为依法制约行为,它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切身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作为祖国新一代的我们,是祖国繁荣富强的强大后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接班人,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组成与力量,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这就更体现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的重要性!

俗语说:“没有规矩,乃不成方圆”,作为祖国的未来,让自己的身心得到健康成长,就要求我们做知法、懂法、守法公民,时刻以法律作为心中的准绳,时刻警醒自己不做逾越法律底线的事。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不断上升,除家庭和社会种种因素外,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仅盲目尝试,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终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自食恶果,令人惋惜。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行无规则不能成就和谐,我们青少年应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为自己未来的路打好坚实的基础。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又是否知道将宪法日设定在12月4日的意义是什么吗?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宪法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宪法是从我们出生这一刻起就开始保护着我们。《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到了适当的年龄,就开始接受学校的教育,因为《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我们每周的必备“课程”。

当我们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上到大学第二年,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任务。

当我们大学毕业了,会在招聘会上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宪法》第四十二条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当我们开始工作有了自己的积蓄时,我们可以自由支配。《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当我们结婚生子,有了家庭,宪法仍旧在保护我们。《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同学们,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立良法以行善治。”法治之光,正照耀在我们追梦的征途之上,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新一年里奋力前行吧!

谢谢大家!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5)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歌德说带来安定的两种力量是:法律和礼貌!可见“法”和“礼”的重要。今天是宪法日也是我们道德讲堂的主要内容。那么,什么是“法”!!?法是国家制定、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简单的说,法是调整我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它保护和约束我们。法律,给人一种威严、崇高、敬畏之感。威严在于法律的平等性,何人触犯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崇高在于法律的至高无上,它不关注人们的生活琐事,却保障着人们的基本生活;敬畏在于法律让一切试图违法、犯罪之徒心存畏惧,从而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法制的不断健全,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安定。创建法治社会,我们应自觉提高守法意识,转变法治观念,对违法犯罪之事大声说“不”!

然而,我们要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并不是只有恶人才犯法。恶人和善人是我们在道德角度对于人的评价,而罪与非罪是法律给予的评价。我们不会因为一个人心存善意而杀人就不给于法律上的惩罚,更不会因为一个心存恶意的人就无故的逮捕他。善恶有别,只要他们不违法犯罪,法律都无权干涉他们的生活,而对于敢触犯法律的人,我们绝不姑息!这也正是我们法治国家同古代人治的最大区别。法治国家的建立,更需要我们转化传统观念,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我们的行为。

仔细观察,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试想我们的高考,如果没有法律条文的约束,国家又怎样通过、这个最公平的大众平台选拔人才?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大家任意抄袭作弊,那么谁来保护我们公平录取的权利?又谈何维护公平和正义?法律不仅保护我们的权利,还维护公平和正义。刑法修正案已经将考试作弊纳入犯罪,公平和正义正在彰显!

遵法知法守法,从身边的小事儿做起。工作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各种不同比例的地形图、地质图,各种文件、报告,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资料数据化、电子化已成必然趋势,同时电子网络发展迅猛,工作计算机化,因此在工作中很可能会造成资料流失、数据泄露,这也许并非故意人为,但是,行者无意,用者有心。总有部分不法分子窃取保密资料行违法犯罪之事,造成重要文件泄密,损失不可估量。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提高法律意识,对保密文件严谨使用、妥善管理,做到既不影响正常工作又要做好保密。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尊法知法守法,从身边小事儿做起!共建共享和谐、美好法治社会,你、我有份!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6)

老师们同学们: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7)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做合格公民。

11月30日,我校举行了高三年级全体学生成人礼仪式,我们高三每一位同学都受到了来自学校的一份特殊的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个国家从上到下,权力设置,机构安排,都是宪法规定的。宪法具有崇高的地位,也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根源,民法、商法、刑法等都从属于宪法,继承了宪法的血脉和精神。

宪法,更是每个现代公民的一堂必修课。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法,更是每个人的法,是每个人心中的价值准则。

18岁成人礼那天,当我们全体高三同学在国旗下宣誓完毕,就代表着从此我们正式成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公民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宪法就像大气层,人人都生活在里面,它塑造了我们生活的形态,但我们的眼睛却看不到它。其实宪法一直就在我们身边,默默的陪伴并保护着我们。

从我们一出生开始,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保护了。《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对公民受教育权、生命财产权、医疗保障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平安、快乐的成长。

1762年,卢梭隐居在巴黎郊外,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们是在成为公民之后,才真正开始成为人的。“这句话,正是出自他的《社会契约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有一个和宪法相对应的身份。我们之所以被称作现代人,不是因为我们比起古人,可以用互联网联络到更多的人,可以依靠飞机去更远的地方,而是无论比起白居易、司马光还是沈万三,我们有了更多的自由,也有了公民这另一重身份。这个身份,是宪法赋予我们的,这个身份,才是真正的现代人标志。

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志士仁人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学生,我们不仅要遵守宪法,更要学法懂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社会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8)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在当下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宪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而我们作为一名高中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每年的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而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那宪法到底对我们青少年有什么作用呢?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还应该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并且能够讲宪法,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帮助青少年健康快乐的成长。

而我们作为一名高中生所要做的则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更要做到宪法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9)

法,他是我们生活安全的保障;是悬崖边一声亲人的呼唤;是在茫茫大海中的指示灯。法,我们每个人都应了解。

在生活中,许多事情我们需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遵纪守法听起来离我们很遥远。但仔细想一想,他就在我们身边。你是不是遵守学校纪律,你是不是热爱学习主动思考,你是否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你是不是诚实勇敢,从不撒谎。你有没有在公交车上主动为别人让座,有没有在家里主动为父母洗碗。如果有,你就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如果没有,就从现在起,从自己做起,加入这个队伍中去。当然不只是这些还要学法,守法、用法。

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开人生的第一步。我们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分辨是非不做违法的事。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守法,法律是神圣的,只要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向我们身边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运用学过的法律只是来保护自己。

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让我们做一名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10)

大家早上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后的感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行为准则。它不仅对公民权利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的权力设置和形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肩负着伟大的历史重任,振兴中华。而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尊法、守法、学法和用法,不去违反法律,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宪法要求我们做的事情有很多,我们都要一一遵守。

法,大到宪法,小到校规校纪。但是,在我们学习生活中,依然有很多违反规矩的事。每天早晨,依然有不少同学迟到,不遵守班级的规矩;课上,说话,睡觉的情况也不少见;在宿舍里,不遵守宿管阿姨的管理,带违禁品等,都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我们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首先要做的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矩、纪律。其次,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平善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

我们开高学子,应该是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合格学子。同时,我们要弘扬宪法精神,在一个充满宪法精神的环境中,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11)

作为一个小学生一提起法律,总会有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总是觉得关注法律应该是大人的事情,与我们关系不大。其实不然,法律作为社会有序化、约束人们行为规范的功能,它无时不刻的在我们身边,保障我们的社会井然有序,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在我们身边经常和我们发生的关系。

比如众所周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的象征方面的内容。再比如为何我们6周岁要上小学一年级呢?这是因为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还有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怎么维护自身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不法侵害怎样合理的保护自己,这些都有相关的法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就结合实际讲一讲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制安全知识:

我国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规定,“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违反了一个学生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同学之间要相互团结友爱,互相关心,相互帮助。万一发生了什么小纠纷,解决的方式只能是摆事实,讲道理,而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

谢谢大家!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12)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意思是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作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规则。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是我们人生追求的较高境界,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则是我们行为的最底线。

我们生活中违法乱纪的现象有很多,如:同学间发生争执时,就破口大骂、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学向小同学索要钱财;有的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桌椅、打碎路灯;有的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有人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污染环境;还有的未经人家允许私自拆毁他人信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这些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能自我约束,任意妄为而造成的。亲爱的同学们,守法与犯罪只是一步相隔,当冲动来袭,不妨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当无边的欲望袭来,不妨告诫自己:人不可能拥有一切。我们要在平时多听家长和老师的教会,能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有错即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要让自己迈进错误的深渊,而使自己终身后悔,请同学们在心中时刻铭记:只有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自律,才不会给我们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提议:让我们自觉维护校规校纪,能够知错就改,为我们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13)

大家好!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自从现代化达标以来,学校的校风校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绝大多数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体现了良好的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我校的振兴和良好校风的形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也有少数同学的所作所为,是不尽如人意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是背道而驰的,与《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进行规范》是相违背的,如不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很可能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学会依法办事,处处守法,时时守法,养成自学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学生生存,立志成才,努力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新时代的好青年好学生。!谢谢大家。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14)

小学生宪法伴我成长的演讲稿

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比如主动捡拾垃圾;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比如乱扔垃圾。《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落实我们学校的20条好习惯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同学可能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老师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我建议同学们在这时要切记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的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宪法伴我成长国旗下发言稿(精选篇15)

不瞒大家说,宪法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神圣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经怀疑,自己还是一个孩子,法律跟我有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在外套的保护下,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在法律的约束下,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它时时刻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摸不见看不着但不曾离开。正是它,是人类的社会正常有序,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密不可缺的一部分。就像鱼儿离不开水,鸟儿不能失去自由一样。宪法就像一种无形的安全网,覆盖在我们生活的天空。

宪法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解释、永恒不变的根基。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久治安的法律基础。宪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一种法律,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对社会进行制度。宪发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边缘。

我国宪法,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党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党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我国为了纪念宪法,还举办了一个“宪法日”。12月2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目前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将宪法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的森林里。我们作为一名知法懂法的学生,更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

遵守法律,是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过好每一天,走好每一步。让我们的未来充满阳光,让我们的人生永远堂堂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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