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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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是哪些省份呢?多地月标准达300元,这也是一笔属于夏天高温的收入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欢迎大家分享收藏!

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

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

炎夏来袭,多地“打工人”6月起可领高温津贴,快看看你能领多少?

中央气象台14日预报,未来三天,华北东部、黄淮及新疆、甘肃西部、内蒙古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35~39℃的高温天气,新疆吐鲁番等地最高气温将超过4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多地月标准达300元

据不完全统计,28省份已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多数按月或按天发放。其中,河北省较为特殊,按小时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2元/小时;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设备但达不到降温效果的室内劳动者1.5元/小时。

对比月标准,江西“打工人”高温津贴最高!室外高温不低于300元/月,室内非高温不低于200元。此外,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5省份“打工人”高温津贴可达300元/月。

对比日标准,陕西“笑傲群雄”达25元;新疆紧随其后,高温津贴上限可达20元;四川位列第三,日津贴上限为18元;另有不少省份日标准在10~15元区间。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省人社厅2021年曾在官网发文称,由于属于高原大陆性气候,夏季平均气温偏低通常达不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青海省尚未出台过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

6月14日,中新经纬致电青海省人社保障服务热线12333,工作人员确认,由于夏季平均气温较低,近年依然没有高温津贴相关政策发布。

海南连发7个月

从发放时间来看,多数省份在6-9月发放高温津贴,海南、广东等省份发放时间更长。

其中,海南省连发7个月高温津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按10元/人·天的标准向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广东、福建高温津贴发放时长可达5个月,但时间稍有差异。其中,广东明确,6~10月每人每月可领300元。福建则规定,5月按实际高温天数,依照12元/天标准计发;6~9月按260元/天或12元/天标准。

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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