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骑行人员来说,有一件事一定不能忘记!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1)
亲爱的交通参与者:
数据表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众多交通事故都与当事人漠视交通安全、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等陋习有关。其中,因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导致的二次伤害,更是屡见不鲜。为此,广宁县公安局发出倡议:
一、规范使用安全带
汽车安全带又被称为“生命带”,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从而减轻甚至避免伤亡。调查表明,不系安全带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发生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从数据上看,驾驶人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37.7倍,前排乘客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10.6倍,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3.1倍。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车祸发生后,从车内甩出的司机乘客,75%会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而系上安全带可起到90%的保护作用。
二、戴头盔,安全不吃亏
如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少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俗话说:驾驶汽车是“铁包肉”,驾驶摩托车是“肉包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为人们快捷出行提供了方便的同时,因其安全防护性能较差,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载人,导致涉摩电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其中因致颅脑损伤的致死率更是高达80%。请摩电驾乘人员出行时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交通参与者要各行其道,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做到不酒驾醉驾、不逆行、不闯红灯等;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交通意外的发生。遇有执勤交警依法开展路检路查时,请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四、从自身做起,共创文明交通
大家要高度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安全带,生命带,驾乘汽车时,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你的安全伴侣、幸福的纽带。
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倡导全社会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文明交通理念,为此,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戴好安全头盔。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骑行电动自行车,请驾乘人员都要佩戴符合标准、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佩戴安全头盔能够降低发生交通意外时头部的受伤程度。据科学数据显示,佩戴高质量的安全头盔能够保护头部,将死亡风险降低40%。
二、时时系好安全带。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规范使用安全带。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伸长和收卷。身高不到140厘米的儿童不宜系随车附带的标准安全带,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可以有效减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还能挽救驾驶人和乘车人的生命,据科学统计,使用安全带可使驾乘人员遭受伤害的风险降低50%。
三、遵守交规不违法。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要各行其道。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逆行、闯红灯、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四、载人规定要谨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五、做好安全宣传员。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以身作则,多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在驾乘汽车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我们城市的文明出行,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座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3)
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共享文明创建成果。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外卖骑手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流动窗口”。当前,济宁市正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营造文明的城市环境,发挥好“骑行在路上”的职业优势,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文明行驶的示范者。出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酒驾、不逆行,不乱鸣喇叭,不飙车、不竞速或单手骑行看手机。注意不与机动车、行人混行,不横穿马路,礼让行人。
二、做安全出行的践行者。证照齐全,不驾驶来历不明的车辆,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严格佩戴头盔护具,载物不超过规定尺寸及重量。
三、做规范停车的引领者。外卖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车头朝向一致,停放整齐有序。不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道、公交车站专用泊位、盲道及绿地,不占用消防通道,不阻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
四、做市容秩序的维护者。发挥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优势,主动参与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志愿服务活动,争做文明监督员,争当“移动探头”,发现有车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等问题,随手拍下进行反馈,用实际行动参与创城,共同维护良好城市秩序,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五、做文明言行的传播者。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注重公共文明行为,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在取送外卖时文明用语、礼貌送递、微笑服务,顺手传递文明新风尚。
文明如水,润物无声!广大外卖骑手朋友们,济宁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文明创建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主人翁,作为济宁“流动的城市名片”,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当“流动先锋”,争做“文明使者”,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积极贡献骑手们的力量。
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4)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文明城区,是一座城市最亮丽的名片。2023年是青浦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关键之年,为积极营造舒适、整洁、文明、宜居的生活环境,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发挥主人翁精神,齐心协力一起行动起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为青浦“幸福温暖家”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光和热。
在此,我们向工作、学习、生活在青浦这片热土上的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诚挚的倡议:
一、把文明亮在心间。自觉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知晓创建、关心创建、宣传创建,为创建齐喝彩,为创建齐出力,让文明氛围更浓厚。
二、把文明亮在舌尖。不随地吐痰,咳嗽要遮挡。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交谈不喧哗。拒食野味,在外用餐坚持使用公筷公勺。厉行节约,不浪费,不大操大办,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做到餐饮文明、言语文明,让生活体验更舒适。
三、把文明亮在手上。爱护公共环境,不乱扔垃圾,不乱堆杂物、不占道经营。不乱涂乱画乱张贴,不损坏座椅、井盖、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文明养宠牢记牵绳,主动清洁宠物粪便。用实际行动呵护城市的一方一寸,让市容环境更整洁。
四、把文明亮在脚下。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电动自行车主动上牌,驾驶和乘坐非机动车须佩戴头盔,珍爱生命。践行文明旅游新风尚,行车礼让行人、不抢道、实线不变道、不逆行,不随意停放车辆、不占用公共道路,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让城市秩序更井然。
五、把文明亮在指尖。提高网络文明意识,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文明发声,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为网络正能量点赞、为网络善举打CALL,让网络空间更清朗。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处处讲文明、时时树新风,为把青浦建设成为“高颜值、最江南、创新核、温暖家”现代化枢纽门户注入源源不断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力量,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丽、更文明、更温馨。
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5)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为推进定州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打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中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让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自觉行动,现向全市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检查并督导本单位工作人员“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落实情况。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伴我行”活动。市商务局负责督导各大商场超市工作人员,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各外卖、快递企业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二、要坚持文明出行,做“一盔一带”模范带头人。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在驾乘摩托车、骑乘电动自行车时都要自觉按规定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要按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并安装号牌,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要规范使用安全带。在自己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工作的同时,要带头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出行,带动、引导家人和朋友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
三、要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不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等禁停区域停放机动车辆。坚决杜绝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悬挂电动车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酒驾醉驾、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使“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成为文明交通的基石,城市文明的坐标,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师、家长:
你好!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倡导“一盔保平安”文明交通理念,在此,向广大教职员工、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力行者。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二、做佩戴头盔的倡导者。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遵规守法的推动者。驾驶摩托车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靠右侧通行。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6周岁不骑乘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不载人。自觉告别一切交通陋习。
佩戴头盔,安全常在;文明出行,校园先行!各位家长朋友们,戴上头盔,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的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愿大家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让“一盔”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坐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7)
市检察院全体工作人员: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已经成为日常出行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佩戴安全头盔是文明出行的标志之一,大部分人员已经养成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但也存在有部分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成为生命安全的一大隐患。在此,郑重向市检察院全体人员发出呼吁:文明驾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安全防护,从“头”做起!
一、戴好安全头盔,保护生命安全!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伤亡案例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颅脑损伤引起。在头部受到撞击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是骑乘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风尚。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上好牌证、戴好头盔”,自觉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不抢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行驶,安全行车、文明出行。同时,要积极劝阻、及时纠正、敢于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构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尽到监管责任,积极宣传劝导。文明交通和事故预防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广大工作人员在做到自身佩戴安全头盔的同时,要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保证儿童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劝导身边人,安全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