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四级考试
因为坚持,才会有破茧成蝶这样美好的故事。作为备考人,我们也想为自己争取一个完美的结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力资源四级考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力资源四级考试【篇1】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卫生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卫生的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对安全卫生负直接责任。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其计划项目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劳动卫生措施、辅助性设施建设、改善措施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等。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六)安全卫生认证制度。
(七)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八)个人劳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健康检查制度。
人力资源四级考试【篇2】
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
属于自然终止的情形分别是: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退休、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合同即为终止。在实际中,习惯上应提前30天通知。
(二)因故终止
属于因故终止的情形:终止条件的出现、一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主体一方消灭、不可抗力的因素、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人民法院判决。
人力资源四级考试【篇3】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约定解除)
应以书面提前通知对方。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
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D、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A、劳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远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补偿金的发放按照“就高不就底的原则”确定。
A种情形还要视病情和劳动能力状况,发给一定的医疗补助费。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三)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说明理由或者承当赔偿责任;
B、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迫劳动;
D、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二种情况: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职)
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另外,第三方招用未与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除了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力资源四级考试【篇4】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要约和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对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建议称为要约,即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
被要约方接受要约方的建议并表示完全同意称为。一旦做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二)相互协商
(三)双方签约
人力资源四级考试【篇5】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介绍: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是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的途径。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资格之一。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考试。
全国统考一年两次,分别为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全国统考是对其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评定以及职业素质的检验,持有该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也是企业管理工作者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