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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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意义,不仅要从个体的知识需要来理解,更重要的,是把读书作为人类历史性活动的实践来理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10篇),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10篇)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1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我的玩具只有书本,但是我却很喜欢,虽然不像爱的小朋友一样有好吃的食物,好玩的玩具,但是我有很有趣的书。这件事情的起因还是在于我的老爸。他很喜欢读书,家里的书房满满的都是书,而这间书房,也恰恰就是我的童年呆过时间最长的地方。

我的老爸是一个语文老师,所以说对于他来说,书就是他的命根子。妈妈出去上班,有的时候剩下我跟爸爸在家里,爸爸就带我去他的书房,书房的地上是很柔软的白色垫子,爸爸就把我放在地上,然后找出一些书给我看。

我当然什么都看不懂,所以说只能看看上面的图片。老爸就坐在我的旁边继续看他的书。没想到我渐渐适应了这样一起跟老爸看书,等我开始认字的时候,老爸就买一些少儿读物给我看,我觉得非常有趣,有看不懂的地方会来向老爸讨教,老爸也特别耐心的教我。而且我发现爸爸每天都会写日记,也会写读书笔记,所以我就模仿着爸爸也写了起来。爸爸发现之后还夸奖我,我特别开心。

渐渐的我越来越喜欢这个书房,跟老爸的也越来越有默契,每天睡觉之前都会来这里读上一个小时的书,有的时候我看着看着睡着了,爸爸就把我抱回卧室去。我觉得看书真的是一件特别让人开心的事情,很感谢我有一个爱读书的老爸。

遨游在书的世界里,我从来都不觉得疲惫,反而是特别开心,希望以后的每一天都有书的陪伴,也希望可以遇见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读书!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2

我是一个开朗快乐的孩子,所以我喜欢跟性格开朗的书成为好朋友。我喜欢的书性格开朗,无拘无束,开卷有益的同时又不给人增添负担。我可以信手翻阅它们,甚至一边看电视一边读,最主要的是他能给我带来欢乐。

我最喜欢《笑猫日记》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此,我要把它们介绍给大家。

我喜欢《笑猫日记》,是因为它的词句非常的优美,它里面的动作非常准确。它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同现实和幻想的秘密的通道,我读了,我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蓝宝石般的蓝山。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那里生长着蓝色的兔耳朵草,它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笑猫知道,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轻易地置它于死地,但笑猫为了爱的虎皮猫,这一路,它走得义无反顾。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的回到了马小跳的家,绿毛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出现……读了这本书,心中的烦恼无影无踪;读了这本书,学习给我带来的苦恼一扫而光;读了这本书,心中的不愉快都荡然无存……反正,这是一本给人带来欢乐、愉快的书,使人心中暖暖的,充满了欢声笑语。有这样的朋友,还会使人感到孤独吗?

对我来说,书,不仅是欣赏品,更是营养品。心情不好时,一本好书会帮你赶走所有的烦恼,让你感觉好似沐浴春风一般。

在我阿太逝世的那段时间,心情可以说是失落到了极点,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想和别人说话,也不想做任何事。直到有一天,我在家闲着无聊,无意中翻出了那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胡乱读了起来。可能真是人越长大,对每本书的看法也越不一样,刚买回来时觉得毫无趣味的书,那一刻却真正将我吸引住了!全书的立意更是帮我永远告别了那段痛苦的时光!且不说书中优美绝伦的文字,以及一些如诗如画的意境,单单只看作者海伦。凯勒在双耳失聪,双眼失明,无法言语的情况下,仍对生活充满的无限希望,就叫人深醒,我让我觉得,如果我现在的心情和她所承受的痛苦来说,这件事真的太渺小了,如果生活中的这点小事也能将我击垮,那我真是太脆弱了!这就是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原因。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笑猫日记》就是我进步的阶梯,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我的良师,是它们让我体会了人间百态;是它们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它们让我学会了怎样面对困难,让我广交好友,使我成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读书,使我快乐。因此,我要把《笑猫日记》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介绍给大家,希望也能像我一样在读书中寻找快乐。读书给我的快乐是永恒的,是无限的!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3

我有一个爱读书的姐姐,她长得也很美,我们全家都喜欢她。

我姐姐很爱读书,每到书店都要拿本书看,就算她上网也是看小说。我的姐姐她每次考试都是90多分,不仅我们全家喜欢他就连他的老师。同学朋友都喜欢她。有一次她读书的时候,下课了,姐姐就到读书馆去看书,进去了像是到了知识的海洋,看着看着不知不觉上课了,可是姐姐却不知道,直到老师叫人把她请回教室来。

我的姐姐虽然是个书呆子可我照样喜欢她,你们喜欢她吗?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4

我叫王若尘,同学们都叫我尘将军,我很喜欢读书,下面就来听听我的传奇的读书故事吧!

我读的书范围很广,天文地理、历史科普、动物小说都是我的最爱。我的书无处不在,客厅里、书桌旁、卧室里、书包里只要我一伸手就能拿到我喜欢的书籍。我还连续两年被评为校级读书之星呢!我下课十分钟读书,我中午休息的时候读书,我晚上睡觉前读书,甚至去饭店吃饭我也要带上一本书。

大家都知道上厕所只要一两分钟就可以了,但是我每次上厕所都需要二三十分钟。大家可别乱猜,我不是便秘,而是偷偷地在厕所看书呢!呵呵!

记得有一次,我在厕所看书看得入了迷,忘了时间。吃饭的时间到了,可是妈妈怎么都找不到我,急得团团转。这时爸爸刚好上厕所,打开门一看,我正坐在马桶上聚精会神地看书呢!不用说,从那以后,我的这块风水宝地就被妈妈查封了。

可这点小困难怎么能难倒我,我一不做二不休,便把我的房间开辟为我看读书的第二阵地。妈妈知道后和我约定我可以看书,但每次看书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明明知道是不平等条约,但是我还是签了,没办法,我这个小书虫也得关照一下自己的眼睛呢?

看,这就是爱读书的我。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5

如果有人问我:“你的爱好是什么吗?”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看书。”因为书不但让我学到了知识而且还能给我带来快乐。

最早接触书的世界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睡前故事,这是我每天的必修课,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不给我读书或讲故事,我就闹着不愿睡觉。一直到现在,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看一会儿书的“老毛病”都没改变。我在上幼儿园时候,就获得了“读书小明星”荣誉证书,这是我第一次得到的荣誉,我非常开心也很珍惜它,同时也要感谢妈妈对我一直的陪伴。妈妈经常带我去我们那里最大的书城,在书的世界里我如痴如醉,经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回家。每次都是妈妈把我拉回家,还要帮我做好后勤工作,把我买的书给我带回家。我觉得读书是一件很快乐很有趣的事情。

我读书的兴趣非常广泛,只要是我喜欢的就好。《三国演义》里的刘备,诸葛亮等曾经是我崇拜的偶像,我还是现代版《淘气包马小跳》的忠诚粉丝,《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让我忍不住的捧腹大笑,又让我充满神秘感和无穷的幻想。有时候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上学差点迟到,有时坐在车上,我也忍不住的翻一翻书,明知对眼睛不好,可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妈妈对我看书是有爱又有恨,爸爸说“这小子无药可救了”。“书虫、”“书迷、”“书呆子”,这是我们一家人送我的爱称。

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智慧的力量,它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磁石,深深地吸引了我。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6

读书,是一种好习惯,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喜爱读书的好传统。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增强知识,增进见识。著名的苏联大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生,家里的书柜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图书:漫画书、历史书、小说书、武侠书……样样都有,可以说是书满为患。当休息时,我就会从中抽取一本书,认真地阅读,细细地品味。并且,每个月我都会去河西的金陵图书馆借书,在那儿我就想一条小鱼似的在知识的海关养护总来回畅游,直到爸爸喊我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有一次,我读书入了迷,不由自主地跟着书中的情节做着各种表情和动作。当读到伤感的地方时,我用手遮住双眼,好像在默默地哭泣;当读到有趣的地方时,我会咧着嘴“呵呵呵”地傻笑。在一旁的妈妈看到了,走到我跟前问道:“朱朱,你怎么了?”我这才股市里回到现实中来。

读书给了我想象的翅膀,让我的思绪能在更为广阔的空间里翱翔。德国大作家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要继续多读书,和更多“高尚的人”对话。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7

书,陶冶了人的情操;书,丰富了人的知识;书,开阔了人的视野;书,给予了人生的启迪。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所以,爱读书的人最美丽!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你的有没有发现,爱读书的人十分聪明,学富五车或许,他们在爱读书之前并不是满腹经纶,但是,当他们吮吸了一本又一本好书精华以后,他们的学识、品德得到了升华。《半部<论语>治天下》、《韦编三绝》------

这些故事不正说明这一点吗?所以,读书的人最美丽,美在他们的学识。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爱读书的人读完一本好书后,往往都是有感而发。有的人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学会了要坚强;有的人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学会了要独立;有的人读了《肩挑一个家》学会了要孝顺-----。这么多事例,也就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一撇是一个人的学识,一捺是一人的品德。”由此可见,道德比学识更重要。而书,正是启蒙我们道德的“老师”,爱读书的人,不仅有学识,还有道德。倘若没有了书或者不读书,不知道这个世界会乱成什么样子呢?所以,爱读书的人最美丽,美就美在他们的道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爱读书的人用书作阶梯,一步一步登上了科学的高峰。而不读书的人,经历了千辛万苦,因没有掌握科学方法,到头来只是一声长叹。“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小山。”“无限风光在险峰”就是读书人最需要的境界。所以,爱读书的人最美丽,美就美在他们靠书本造就的梯子登上了高峰。

书是帆船,助人渡到成功的彼岸;书是翅膀,助人飞向更遥远的宇宙-------

所以,爱读书的人最美丽!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8

闲暇之时,总喜欢捧着一本书,就像面对独自绽放的花朵,我寻找着那份属于自己、属于一个女孩儿的宁静。

与萧红漫步呼兰河畔

作业之余的傍晚,窗外月朗风清。碧蓝的天空会飘下一位哀婉美丽的女子,携我走在呼兰河畔。清风拂面,河水清澈,月影朦胧,虫声吟唱。她向我介绍她慈祥的外祖父,充满故事的大泥坑,回忆后院那些寂寞而幸福的时光,那朵插在祖父帽子上的玫瑰花,还有那句话:“这季节的玫瑰真香啊!”

萧红这位“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融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它无疑是萧红的绝唱,为我纯净的心灵塑造了一个美丽的世界。

与杨红樱共谱快乐人生

杨红樱的《笑猫日记》系列对我最富有吸引力。一只会笑的猫在杜真子的家,在翠湖公园一个秘密的山洞里,在马小跳的家,在乡下张达外婆的家,困难、快乐、心酸的故事接踵而至。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温暖了我年少的心灵。在杨红樱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我们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

与法布尔同游昆虫世界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法布尔让我心生敬意,《昆虫记》令我爱不释手。蜘蛛、蜜蜂、狩猎蜂、粪金龟、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都从荒石园中穿过文字,在我们眼前跳跃,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带我漫步于人间仙境,领我流连于哲思的海洋,抚慰我年少的寂寞,引领我不断成长。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9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我觉得说得特别对。沉迷在收的海洋中的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假如哪一天你离开书本,你会觉得很失望。

有一次,我回到家,看见我昨天新买的那本《三国演义》,它就如同一个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的目光,我连忙把书打开,品味起了,书带给我们的快乐。我被赵子龙骑救主的事感动。我为关羽骄傲自大,最终把自己推入了死亡的峡谷而惋惜,我还为孔明发明出木牛流马,成功打败魏军而高兴。总之,看书入迷了的我,对周围的世界毫不理踩,就算是天蹋下来了,我也会一动不动看下去,妈妈叫了5次喊我吃饭我都没听,恼羞成怒的老妈,冲进我的房间,顿时,一股“杀气”迎面扑来,老妈用出“九阴白股爪”揪起我的耳朵,把我从房间里扯了出来,让我吃饭。我边吃边看,妈妈一看,于是和爸爸商量了一个阴谋,爸爸按住我的手脚,妈妈趁机把书夺走,任凭我怎样哀求,他们就是不还我书,要我吃完饭才能看,正在这时,一种强大的力量促使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一碗饭还不到5分钟就吃了个精光,我又打开书,回到了三国的战争中,刚开了一会儿,我又要去上课外兴趣班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下。

晚上,我刚一进门,书包一丢,就像脱了缰绳的野马,狂奔向了书房,谁知半路杀了个“成咬金”,老爸“从天而降”,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住我,说:吃完饭再看。“好不容易吃完了可老爸又说”作业写完了吗?我无奈地埋头苦写,可心中全是那本书。写完后我一看时间,啊!10点了!我惊讶道。我躺在床上,心中不断的出现那本书,那本书和我进在咫尺,却仿佛隔着万水千山,我睡着了,可我的梦都是我在看书的情景,我仿佛来到了公元前的那乱世,看演了一出战争戏。

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如你想为祖国,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那么就先从看书开始,书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神秘的,它里面的东西,会让你回味无穷。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征文作文10

以前我对读书有一种厌恶感,因为我讨厌读书。可那件事改变了我。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下午,放学回家时,路过一家书店,我和妈妈便进去准备挑选几本书。我的脚刚刚踏进书店,目光就立刻锁定在一本漫画书上,“我要买这本书。”我指着心仪的书对妈妈说。妈妈却回答:“那你要再选一本故事书。”没办法,我只好顺手拿了离我最近的故事书,然后一脸不开心地回了家。很快,我看完了漫画书,闲来无事,便随手翻一翻那本被冷落的故事书,可没成想,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从那以后,我的兴趣慢慢地从玩电脑变成了读书,几乎每天都要读几页书,从那以后我也变得勤奋起来,连身边的人都开始赞美我了,说我从爱玩的孩子变成了爱读书的好孩子。有一次,大家都在吃饭,而我却在自己的卧室里窝着,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都舍不得离去了。到大家吃完饭我还沉迷在书的世界里,真正体验了一把“废寝忘食”的感觉啊。

还有一次,那是星期六,我正在读一本厚的像一个枕头的小说时,妈妈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的身边,眉头紧锁,严肃中流露着一种慈爱,“你还去上金笔作文吗?”我看了一下表,发现已经九点多了,“天哪!”说着,抓起书包,放下书冲了出去。

读书使我快乐,书就像一位良友伴随我们左右,我感谢自己爱上了读书,俗话说:“要通古今事,须读五车书!”我喜欢现在这个爱上读书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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