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纠纷的处理

|淑燕

结婚彩礼纠纷的处理你知道吗?彩礼是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不符是造成婚姻离婚的重要原因,出现该问题时,感情破裂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起来看看结婚彩礼纠纷的处理,欢迎查阅!

结婚彩礼纠纷的处理

结婚彩礼纠纷的处理

1、我国仍有不少地区在结婚之时流行送彩礼的做法。事实证明,婚后围绕彩礼而产生的纠纷也是不少的,很多家庭还会因为彩礼的问题分崩离析。那要是遇到了结婚彩礼纠纷的话该如何处理呢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而言,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系夫妻共同财产。但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则应由一方家庭占有。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不过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嫁妆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2、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

(1)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3、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4、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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