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必要的出生医学证明最晚多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可以改名字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流程是先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规定接生婴儿;然后根据婴儿出生的时间制定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再通知婴儿的父母前来领取;最后其父母可以携带其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去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二条
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出生医学证明最晚多久办理?
一、出生证明最迟几个月内办
1、出生证明最迟1个月内办。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亲、母亲的身份证,去分娩医院办理,还需要提前想好出生的姓名,姓名一旦确定,医疗机构无权再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必须去户籍部门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的注意事项
1、首先要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用字必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在婴儿出生1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延迟办理,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一些不便,甚至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才能顺利办好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则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在办理户口登记之前,正页和副页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成为无效证明;
4、出生证明严禁涂改,出现涂改、损毁问题、或者丢失,需到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可以改名字吗?
办了出生证明还可以改名字,若需要申请更改名字,一般都是要求给孩子办理入户以后,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的,不可以未办理入户直接更改名字。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
监护人为孩子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6、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
7、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