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出生医学证明4月1日启用变动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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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4月1日启用变动大吗?出生医学证明怎么补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4月1日启用变动大吗,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4月1日启用变动大吗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4月1日启用变动大吗?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服务,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启用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自2023年4月1日起,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予以改变,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补办?

出生证明补办的方式:第一步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第二步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材料。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3号)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印章,并将印模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在审验新生儿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材料后予以补发。补发的证件应当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证一样吗?

是。出生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办理出生证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出生证办理流程: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出生证明的规定》

第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 市、区(县)卫生局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依照“母婴保健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凭证;

4、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第五条 凡在本市出生的活产婴儿, 由接生该婴儿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婴儿出院前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方可签发。

在边远山区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活产婴儿, 由新生婴儿常住地或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经接生员签字后加盖乡镇卫生院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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