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写什么?在不断变革的新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倡议书,倡议书有利于倡议者交代清楚倡议活动的原因,以及当时的各种背景事实。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欢迎大家阅读。
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1)
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人人践行齐参与。骑行安全无小事,佩戴安全头盔事关骑手人身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美满。请市民朋友们务必摒弃“车技好不出事”“戴头盔不方便”等侥幸心理和片面思维,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2.示范先行,机关单位作表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要开展“佩戴头盔·安全骑行”文明交通主题活动,通过文明劝导、专题教育、发出倡议、签订承诺等方式,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提醒身边亲人、朋友、同事戴好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围。
3.关爱职工,重点行业先落实。安全是最重要的关爱,外卖寄递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将骑车佩盔纳入日常管理,提升骑手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为骑手的交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文明出行,福运相伴。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骑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为生命安全护航!
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2)
全县广大党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大家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全体党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及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二、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灯、不混行;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用安全头盔时,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正规厂家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近期,乐亭交警大队将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沿海强县,美丽乐亭,大钊故里增光添彩。
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3)
全区广大居民:
大家好!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的安全头盔可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将骑乘人员的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骑乘者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安全”二字值千金,为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全省持续开展整治交通顽瘴痼疾和“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宣教和查处。为共同筑牢生命的防线,向大家提出倡议:
一、戴牢安全盔。骑乘摩托车时,骑车人和乘坐人要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并系牢头盔帽。
二、管好单位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要在单位大门口竖立温馨提示牌,将“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纳入内部安全教育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安全头盔,干部职工要带头示范“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三、劝导骑乘人。各级文明单位和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分队要组织好志愿者上街、上路劝导,加大对非法裁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的劝导力度。
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4)
为深化我市文明交通行动,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完善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们,在使用交通工具出行过程中,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抢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行驶,让安全时刻守护,幸福伴您同行。
广大快送行业骑手们,在配送工作过程中,请恪守交通安全出行理念,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自律习惯。宁等一分,不抢一秒,高兴出门,快乐递送,珍爱生命,平安回家,对他人负责,对家庭负责,骑文明车,做文明人,成为戴盔行动的带头者和示范者。
广大学生家长们,请积极响应文明交通倡导,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请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为孩子做好榜样。
广大中小学生们,在日常学习过程中,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践行“小手拉大手”,提醒家人、同学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安全守护齐尽责,文明交通我践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一起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一同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5)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骑行者人身安全,展现二院人文明新风,为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出二院力量,现向全院职工发起如下倡议:
一、文明骑行
骑乘电动车出行的职工,应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按交管部门要求登记、取得号牌、安全行驶。出行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系扣好安全头盔带。
二、遵守法规
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遵守交通法规,礼让斑马线;按道行驶,骑行不占用人行道。自觉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有序停放
电动车应停放在规定区域内,不占道、不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公共门厅、楼梯间等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进入楼宇房屋。
四、模范引领
积极督促亲朋好友安全守法行驶、停放电动自行车,骑行佩戴安全头盔,引导安全骑行理念,养成良好文明交通习惯。
请全院职工从“头”做起,以身作则,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6)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开始选择快捷化、便利化的出行方式。轿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受到人们的青睐,成为普通的代步工具。道路上机动车辆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增长,许多人在惨烈的交通事故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亡人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交警三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带、安全头盔守护生命”三年宣教整治行动。为此,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以下倡议:
一、“时时遵守”法律法规。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二、“牢牢戴好”安全头盔。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头盔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常常谨记”载人规定。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四、“多多提示”亲朋好友。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起“模范带头”作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劝导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亲人的平安、家园的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7)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出行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窗口,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轮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倡议:
一、模范带头,行业引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快递、外卖、保险行业、中小学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骑乘电动车出行的本单位员工、专兼职业务员和接送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纳入部门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带头弘扬文明交通风尚。
二、从“头”做起,幸“盔”有你。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您是骑行还是乘坐电动车出行,都应佩戴大小合适、符合CCC认证标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安全卡扣。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安全头盔。
三、遵法守规,安全不亏。骑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不违法载人,依法取证挂牌(长期号牌或过渡期号牌),靠右侧通行,牢记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等规定,守法安全出行。
四、倡导全民,文明骑行。人人行动起来,以身作则,从“头”做起,知行合一,自觉养成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大力倡导“安全盔=保命盔”、“骑乘戴盔百分百,安全守护一等一”的防护理念,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朋好友,从现在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成果,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让安全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篇8)
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加剧事故后果,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大大降低事故死亡率,将交通事故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范围。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好安全头盔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购买合格的安全头盔,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亲人和家庭负责。
二、文明安全出行
主动学习交通法律法规,骑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要做到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
三、教职员工要模范带头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以身作则,按规定带好安全头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佩戴好安全头盔。
四、家长朋友要身体力行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家庭教育的主导者。家长朋友们要积极响应文明交通倡导,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请佩戴头盔,为孩子筑起安全防线,为孩子做好榜样。
教育部门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广大师生遵法守法及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检查力度,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加强集中整治和宣传倡导,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和公开曝光。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风尚,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