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奇故事

|小龙

  传奇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不寻常的故事,是古代有几种文体叫“传奇”。为此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中国传奇故事,希望对大家有用。

  中国传奇故事篇一

  内蒙古草原的严冬之夜可真冷啊!地上是半尺厚的积雪,枯草在寒风中抖动。这里除了几公里外的军营,方圆几十里没个人家。我身穿皮大衣,头戴皮帽子,脚蹬大头鞋,在岗楼中冻得瑟瑟发抖。

  我不时出来走走,跺跺脚,否则真会被冻僵。

  许多狼仿佛从地里冒出来似的

  我的周围布满了贪婪的绿光

  雪映着灰蒙蒙的草原,虽然是深夜,也能看得很远。突然,远处有个黑影,我端起冲锋枪,喊了声“口令”。黑影闪出两颗绿绿的阴森可怖的眼睛,原来是一只狼。

  孤狼一般不会向大人进攻的,何况我还全副武装。但也不得不防,我上好枪上的刺刀,如果它过来,我可以用刺刀对付它。

  这是只饿狼,它对着我时,看着不大,而侧身跑起来却个头不小。由于有雪和草的缘故,它的肚皮仿佛都耷拉到地上了。饥饿使它铤而走险,打起了我的主意。那时我17岁,个子很高,在狼看来这是一大块肥肉,足以填饱它那干瘪的肚皮。

  我没打过狼,听老兵讲,狼是“铜头,铁腿豆腐腰”,当狼向人扑来时,人往边上一闪,用棍子拦腰一扫,就能把狼腰打断。这时,我很希望这只狼向我进攻,叫我也英雄一回。

  狼精得很,它知道孤军作战的后果,就把嘴往草窠里一插,“嗷——嗷”地嚎叫起来。声音凄厉,贴着地皮传得很远。在狼的王国里还是母系社会,母狼比公狼更有号召力,这是只母狼。公狼和母狼嚎法不同,公狼是仰天长嚎,母狼是低头短嚎;效果不同,公狼多是对性的追求,而母狼则是呼唤群狼相助。果然,不大工夫,许多狼仿佛从地里冒出来似的,我的周围布满了贪婪的绿光。

  我端枪的手在微微地颤抖,得马上回到岗楼,那里将是我抵御群狼唯一的屏障。岗楼离我有十几米远,我慢慢地向后移动,尽量不让狼看出来。不能跑,跑是跑不掉的,这样,反倒证明了你的胆怯,群狼会毫不犹豫地猛扑上来,把我撕成碎片,吞下肚去。狼也一点点向前移动,与我保持着相同的距离。我不能开枪,30发子弹打完,就宣布了我的死亡,不会有机会再装第二梭子弹的。

  我退进岗楼,插上了门。群狼失去了一次良好的攻击机会。我的退守,使狼更加肆无忌惮,几只狼扑上来挠门。有只狼蹿上来,爪子吊在瞭望孔上。我狠狠地给了它一枪托子,它嚎叫着跌下岗楼。

  岗楼是用3厘米厚的木板制成,用木桩固定在地上。群狼四面乱挠乱咬,岗楼吱嘎作响,摇摇晃晃。只是狼从四面进击把力量抵消了,如果它们从一面进攻,岗楼就倒了,我也就成了它们的口中餐。

  这时,群狼沉默下来。我看见那只母狼围着岗楼跑了一圈,对着楼角咬了一口,然后,退到远处,蹲坐在地上。

  群狼得到指令

  对着这个楼角喀嚓喀嚓地咬起来

  我知道,狼最怕光亮,可我却没带手电和火柴。急中生智,我掏出两颗子弹,把弹头插在木板缝中,摇晃几下,拔出弹头。摘下皮帽,把一颗子弹的火药倒进帽壳。我用块纸堵住另一颗子弹的火药,把这颗子弹推入枪膛,对着帽子里的火药开了一枪,帽子被打着了。我把火帽子伸出岗楼,晃动着。群狼四散跑开,准备逃走。可恨那只母狼,绕着圈对群狼连吼带咬,把狼群逼住。狼远远地看着火光,火越来越小,快烧到我的手了。我脱掉皮大衣,通过瞭望孔扔出去,接着把着火的帽耳朵也扔出去。大衣烧着了,风助火势,火很大,群狼向后退着。一会儿,地上的雪被烧化了,发出兹兹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火越来越小。我赶紧脱掉棉袄。由于刚才紧张的缘故出了一身冷汗,并不觉得凉,现在,顿觉寒风刺骨。我抱着棉袄犹豫起来,如果烧掉,上身只剩一件衬衣了,在零下30℃的雪原,会被冻死。怎么也是死,何不死得暖和点,于是我又穿上了棉袄。

  火熄灭了,群狼又扑上来,继续猛咬楼角。楼角很快被咬出了一个洞,我用刺刀向外猛刺,只听一声惨嚎,一只狼被刺中。稍停,群狼又咬起来,我又猛刺几下,都刺空了。原来它们接受了教训,不再从正面咬,而是从侧面左一下、右一下地咬,每只狼咬一下就跑开。我发现后,也左右斜着向外刺。又有两只狼被刺中,惨嚎声不绝于耳。母狼被我激怒,命令群狼在四个楼角同时咬,动作十分猛烈,岗楼仿佛摇摇欲坠。其他三个角也被咬出洞。我这刺一下,那一枪,忙得像只陀螺,累得气喘吁吁,但是很不奏效。

  洞口越来越大,一只狼钻进头来,爪子把我的棉裤抓开了花。我对着狼头开了一枪,死狼趴在洞口。我抓住死狼的前爪,使劲往里拖,狼尸被紧紧地卡在洞口。这真是个好办法,一个洞被堵住了。我以这个楼角为根据地,抵挡着狼的三面进攻。另一个洞又咬大了,我还想故伎重演,用死狼堵洞。谁知我开枪后还没等我抓住,死狼就被群狼拖了出去。这只母狼简直是狼精,诡计多端,而且非常善于总结经验。看来,我今天是凶多吉少。

  擒贼先擒王

  我要打死这只母狼

  趁着狼还没钻进来,我通过瞭望孔寻找着那只母狼。它就在离岗楼不远的地方蹲坐着,像个指挥若定的将军。我把枪拨到快机上,来一个长点射,它是死定了。“啦啦啦……”我扣动了扳机,母狼的前面溅起了一团团雪雾,我还是嫩了点,扳机扣得太猛,子弹打得靠前了。它卧下来,显然是前腿受了伤。这时,我的腿被钻进来的狼咬了一口。连棉裤带肉被撕下一大块。我一低枪口,把一排子弹射进狼身,死狼瘫在脚上。我疼得钻心,血水流进大头鞋,粘糊糊的。我忍痛踩住死狼,怕又被拖走。这个洞也被堵住了,另外两个洞不大,暂时对我产生不了威胁,我四处寻找那只母狼,没看见它。我猛地向外一探头,发现它正在我背对的楼角,舔它的前爪,这里正是射击的死角。

  我真不能理解,一只狼竟也这样的聪明,有如此好的悟性。我佩服它,但是非干掉它不可。我把枪从瞭望孔伸出去,但无法瞄准,只是对着母狼的大概位置打了一梭子弹。几只狼同时扑到了枪上,尖利狼爪透过棉袄,扎进我的胳膊,手被划出几条血口子,枪也脱了手。由于枪带挂在脖子上,头也猛地撞在板墙上。我急忙把枪抢进来。真玄呀!我差点被狼缴了械。我的右手血淋淋的,疼得直打哆嗦,枪也有点拿不住了。狼又疯狂地进攻了,洞口越来越大,门也被抓挠得像要倒下来似的,我急忙用身体顶住。看来母狼没有死,否则,群狼的进攻不会这样有章法。

  两只堵洞的死狼被撕得乱动,群狼借着进攻在大吃同类的肉。我作为根据地的楼角,半截死狼被推进来,带着一股血腥的臭味。我赶紧把死狼顶住,又被群狼拖了出去。洞口大开,我从洞口向外打了几枪,虽然有的狼被击中,但是我身后的两个洞,不时伸进一只毛绒绒的爪子,抓在我的身上。堵另一个洞口的死狼也有些松动,四匣子弹已经打光了三匣,如果狼同时从四角钻进来,我无论如何也难逃一死。形势万分危急,我有些绝望了。

  形势万分危急

  援兵到了

  突然,群狼安静下来。我看到远远通向营房的道路上,有一明一暗的灯光,随后听到了摩托车隐隐的马达声。狼群开始骚动,进攻瓦解,我得救了。我把最后一匣子弹装上,顶上火,悄悄地拔掉门上的插销……马达声越来越近,我猛的一脚把门踹开,冲着目瞪口呆的狼群一阵猛扫,三四只狼倒下了。车灯雪亮。群狼向黑暗的草原逃窜。我把其余的子弹带着愤怒、仇恨和委屈向黑暗泼撒出去,迎着战友,我晕眩了,哭着倒了下去……

  战友们把我送进医院,其实,我只受了点轻伤。事后,他们告诉我:那晚有四五十只狼包围了你,你打死了9只。奇怪的是,当他们打扫战场时,发现一只又老又瘦的狼,一条前腿被打断,肚子还挨了一枪,按说没打中要害,还可以逃走,但它却一直蹲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们,被他们打死了。

  我知道,这就是那只母狼,狡猾、刚毅,并为自己的失误所造成的狼家族的损失承担了罪责。战友们认为我很勇敢,我却很惭愧,手握钢枪利刃,打了120发子弹,战果那样小,那么胆怯,那么不中用。我能想象出那只母狼是怎样拖着条前腿昂头挺胸,以视死如归的样子离开这个世界的。

  中国传奇故事篇二

  清晨,雾气霭霭。

  在一辆驶往夺魂岭的轿车里,坐着四个人。开车的叫刘开天,是位颇有造诣的历史学博士。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男子姓郑名武,在潼城官场算头面人物,实权派。后排座位上,则是天姿国色化妆品研发公司的老总方坤和他的秘书秦燕。这一路,刘博士侃侃而谈,绘声绘色地说起了发生在大唐天宝年间的马嵬驿兵变。

  众所周知,在马嵬驿兵变中,有两个人倒了血霉。一个是当朝宰相、皇上的大舅哥杨国忠,被哗变禁军咔嚓了脑袋;另一个则是堪称大唐第一美女的贵妃杨玉环。史载,面对禁军逼宫,时年三十八岁的杨贵妃走投无路,一束白绫悬上了驿馆佛堂。听到这儿,身材高挑、性感爆棚的秦燕“啊”的一声叫,偎进了方坤的怀里:“那帮男人真不是东西,怎忍心对一个女人下手?唐玄宗也真够窝囊的,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坤哥,要是遇到危险,你不会不管我吧?”

  方坤顺势捏了一把她的小蛮腰:“你就放心吧。若真有那么一天,我宁愿死的是我。”

  郑武从后视镜里瞥了眼两人,说:“贵妃之死,民间说法众多。吞金、服毒、被乱军砍死,也有人说上吊自缢的只是个易容侍女,杨贵妃早溜之大吉逃去了日本。”

  “这些说法,其实都站不住脚。”刘博士的口气里多了丝得意。秦燕好奇心大发,急问:“刘博士,你是搞历史的,那杨贵妃当时到底死没死?”

  刘博士回答得非常肯定:“没死。”

  “那她是怎么逃走的?又去了哪儿?”郑武等三人不约而同地开了口。

  “夺魂岭!”

  夺魂岭,古来便有“岭上走一遭,魂散命难保”之说。恰是这个地名,引起了刘博士的极大兴趣。数十年来,刘博士一直对《旧唐书》中杨贵妃之死存有疑问,并花费大量时间进行研究,寻觅绝色佳人的香踪。而荒凉偏僻的夺魂岭原本没有名字,距马嵬驿兵变大约十年后,有人给它起了名,叫夺魂岭。几经踏访,刘博士终于揭开了谜团—杨贵妃就葬在荒岭之中,安葬者不想让后人惊扰她,于是编了个吓人的地名。

  听罢,秦燕既惊奇又兴奋:“刘博士,快带我们去看看。都说她回眸一笑迷死众生,我倒要瞧瞧她有没有我身材好!”

  郑武撇撇嘴,讥讽冷哼:“都说女人的大脑和胸部成反比,真是一点不假!”

  中午时分,轿车开进了满目荒凉的夺魂岭。下了车,兜兜转转又绕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一个山洞总算出现在眼前。刘博士也不多话,率先伏身爬了进去。

  洞内黑幽幽的,阴风嗖嗖。四人像虫子似的蠕动了半天,前方豁然开朗。刘博士站起身,打着火机凑向洞壁,镶嵌于四周的古旧油灯逐次亮起。石洞中央,一副高大厚重的石棺赫然入目。

  “我敢以我的声誉担保,棺中安葬的就是杨贵妃。”刘博士激动地说道。秦燕早已按捺不住,扭臀摆胯地奔向了石棺。

  棺盖是透明的,棺内,躺着一个面色红润、身姿丰腴的中年女人。与其说是尸体,倒不如说她正在熟睡。“坤哥,快来看,这也叫绝代佳人?脸蛋是有点嫩,可三围跟我比差远了,分明是一胖妞嘛。”秦燕叽叽喳喳地叫嚷。

  “没错,环肥燕瘦嘛。历史上的杨贵妃姿质丰艳,丰也就是胖的意思。可你看她的脸、脖颈,光洁如雪滑润如玉,不见半点瑕疵。这,正是我请方总来的用意。”刘博士接过话茬说,访查到贵妃香冢,他首先想到的便是天姿国色公司的老总方坤,和身在官场能呼风唤雨的郑武。要知道,杨贵妃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依靠的法宝之一便是秘不外传的驻颜术。据传,她一从人间蒸发,杨氏驻颜术亦随之消失,十有八九是带进了棺椁。如果真能发掘出来,方总将拥有独家秘方,财源自会滚滚而来。说着,刘博士又看向郑武:“郑局,从我数十年的研究成果看,当年在马嵬驿,被勒死的确是个侍女。我查过陈家族谱,当时跟随唐明皇出逃的将领叫陈玄礼。陈玄礼怜香惜玉,不忍害命,就与手下合谋唱了一出调包好戏。随后,陈玄礼命心腹护送贵妃逃出军营,从此隐居在荒山野岭。”

  话音未落,就见秦燕浑身一颤,失声惊叫着扎进了方坤的怀里:“她、她在瞪我。天哪,她的眼皮在动!”

  刘博士、郑武和方坤一听,急忙贴近棺盖细看。棺中女尸虽说栩栩如生,但毕竟已香消玉殒千余年,又怎么会动?郑武瞪了秦燕一眼,转身钻出了幽洞。返城路上,秦燕一惊一乍地说,女人四十豆腐渣,杨贵妃死时已三十八岁,不仅没半点豆腐渣的样子,还依旧明艳动人,她心生嫉妒,刚才在洞里心里暗暗叨咕,如今时兴骨感美。就在那时,杨贵妃的眼皮动了一下,那目光像在嘲笑她—就你这麻秆拴两只水瓢的货色,要在唐宫,刷马桶都轮不到你!

  “方总,你是研发化妆品的,应该知道驻颜术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吧?”刘博士插嘴问。

  正史和野史上都有记载,杨贵妃爱泡温泉,吃荔枝。常洗温泉能祛除邪气,促进肌肤再生;久吃荔枝能美容,养肝血。此外,她还天天服食一种叫“红玉青”的秘制药丸。史料中记载,慈禧太后也用过此方。方坤寻思着,刘博士似是看破了他的心思,接着说:“慈禧用的红玉青少了几味药,也便失去了它的真正功效,也就是驻颜术的最高境界—驻灵!”

  “驻灵?难不成杨贵妃能活过来?”秦燕大为惊讶,嗲声嗲气地央求方坤尽快开棺找秘方。方坤当即板了脸:“别胡闹,贵妃墓是刘博士发现的,任何人都没资格动它!”

  而此时,自上车便沉默不语的郑武的嘴角,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冷笑……

  尽管嘴上说得斩钉截铁,当晚,方坤还是带上两个手下再次返回了夺魂岭。爬进贵妃墓后,方坤小声交代,只拿陪葬品,不准碰人。吩咐完毕,方坤扭头四望,禁不住暗叫不妙。

  洞内的阴暗角落里,还藏着几个黑影!

  眨眼工夫,黑影已如鬼魅般扑来,与方坤等人厮打成一团。打着打着,忽听一阵“咯咯”娇笑撞入了耳鼓。天,杨贵妃诈尸了,她推掉棺盖站了起来!

  幽洞之内,古尸复活,即便满肚子是胆,也会悉数吓爆。方坤拔腿想逃,可双腿却如灌了铅,半步都挪动不得。更致命的是,一个黑影忽地蹿来,挥起尖刀痛下杀手。方坤躲闪不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刀尖插入了心口。踉跄瘫倒的那刻,他恍惚认出了对方—郑武。

  先他一步闯进山洞并痛下杀手的正是郑武。天色渐亮,在城郊的一栋别墅内,郑武打开了麻袋。昔日贵妃出浴风情万种,如今出麻袋,同样夺人眼球。

  “你是陈将军吧?玉奴谢过陈将军在马嵬驿的救命之恩。”杨贵妃玉手扶裙,盈盈下拜。

  玉奴,是杨贵妃的乳名。郑武喜出望外,忙伸手去扶:“不客气不客气,贵妃见外了。”杨贵妃娇躯前倾,吐气如兰:“陈将军,玉奴睡了千年,累了,想歇息。”

  郑武岂能听不出话中之意,乐不可支地抱起她奔向卧室,心说:哼,都是老郎中,少给老子开偏方。既然你跟我演戏,那我就舍命陪贵妃,也当一回唐明皇!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当郑武与杨贵妃黏糊到一起时,在秦燕家里,确切地说是方坤为秦燕购置的金屋里,方坤和刘博士正躲在书房里交头接耳。

  这,是一场精心设置的骗局。昨夜,窥知郑武偷偷赶往夺魂岭,方坤做了精心准备,紧跟而去。那一刀戳破的,只是绑在胸口的猪皮血囊。回想着自己的出色演技,方坤得意地说道:“我们的计划太完美了。郑武那没脑子的东西,做梦都不会想到抱走的是假贵妃。”

  刘博士摇摇头:“不,郑武老奸巨猾,不但知道杨贵妃是赝品,还能猜出我们的用意。”

  两人设局,意在套牢郑武,获取巨额资金扶持。数月前,刘博士突发奇想:千百年来,杨贵妃死亡成谜,若编造一段她后来埋葬在夺魂岭,并有美容秘方陪葬的事,然后大造声势,引资开发,必能赚得盆满钵满。计划出炉,他便登门拜访方坤,劝他投资。现在的女人,哪个不想美艳如花?新品一出,你就等着数钱吧。可不巧的是,方坤的天姿国色公司效益滑坡,没钱。一番合计,两人瞄上了手握实权的郑武。只要骗他相信棺中女尸是杨贵妃,笔头一动,资金立马到位。

  “以你所说,那我们的计划不是泡汤了?”方坤有些沮丧。

  刘博士笑了:“这恰是我让贵妃复活的原委。投其所好,一击得手。我想,这工夫杨贵妃已使出了第二件法宝。记住,癖好要人命!”

  看多了宫斗剧,谁都知道能在佳丽云集的后宫独占龙床,单凭美貌远远不够。俗语云: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诸如方坤,视秦燕这等骨感美女为尤物,而郑武则和唐明皇的口味相同,偏爱女胖子。所以,他断然不会放过千娇百媚的杨贵妃,而贵妃还有第二件法宝:销魂粉。此药销魂蚀骨,就算柳下惠闻了也会把持不住。

  听罢,方坤连声赞叹:“要是郑武迷恋排骨女,你不会弄个赵飞燕墓出来吧?秦燕,上拉菲,让我敬刘博士一杯,也预祝贵妃马到成功!”

  红酒送上,几杯下肚,杨贵妃发来了好消息:搞定。

  “哈哈,贵妃也搞偷拍,太有创意了。干。”方坤喜不自禁地举起了杯。刘博士一饮而尽,说:“走,去和郑武谈谈。”

  激情偷拍,仅是计划中的一部分,即便搞砸了也没关系,贵妃墓内还安装有监控设备呢。一旦花钱雇请的杨贵妃失手,刘博士就会用视频要挟郑武:杨贵妃是文物,偷盗文物,罪名可不轻。孰料,两人的屁股却重如磨盘,起了几次都没动地儿!

  这时,秦燕吃吃笑着走来:“刘博士,你说得很对,癖好要人命。比如,坤哥只喝拉菲,别的酒一口不动。”

  糟糕,秦燕在酒里动了手脚!“你为何要这么做?”方坤惊问。

  “这应该问你。我不是杨玉环,只当贵妃不争皇后。我跟你四年,早当够了狗屁秘书。还有,你知道你公司为何会走下坡路吗?郑局的妹妹也想开化妆品公司,我帮了她一点小忙,传了几份资料而已。郑局跟我许诺,只要你完蛋,他会安排我进官场。”秦燕眉飞色舞,“昨天,你说,要真有那么一天,你宁愿为我去死。请放心,我没那么狠毒,只是在酒里下了一点点药而已,顶多让你俩变成疯子。如果警方问我,我会说你们找到了贵妃墓,贵妃诈尸,把你们吓疯了。这个解释,完美吧?”

  机关算尽,居然栽给了一个本以为胸大无脑的女人。方坤又气又恨,拼命抓起酒瓶砸向秦燕。秦燕侧身一躲,酒瓶飞向了门口。说来也巧,恰恰击中了一个撞门闯进、衣衫不整的女子。

  “刘博士,出大事了!我用多了销魂粉,郑局他疯了,正满大街裸奔呢!”

  来者是冒牌贵妃。局长裸奔,等于前功尽弃,满盘皆输。秦燕先是一怔,随即发疯般扑向了她:“死胖子,你坏了我的好事……”

  很快,冒牌贵妃也从刘博士渐渐失常的眼神里瞧出了名堂,气急败坏地嚷道:“你把他俩怎么了?我还没拿到佣金呢。你毁了我的财路,我和你没完!”

  中国传奇故事篇三

  有位探险家说,他探险是为了把脚印印在人类没有踏足过的地方。另一位探险家说,探险的魅力在于填补地图的空白。他们都没有说明,出现在人类没有到达过的地方,为何具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让人甘愿尝遍千辛万苦甚至付出生命?

  一次,在北京房山区的一个溶洞里,我们下到地下第七层,眼前的洞厅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而刚刚离开的第六层,洞厅里到处是造型奇特的钟乳、石笋等沉积物,仿佛童话里的宫殿。可是向导说,“这里从没有人来过。”我眼前平淡的一切霎时变得光彩熠熠。

  也许有人说:你没看到它时,它已在那里存在千万年了。是的,我不是哲学史上那个唯我论者贝克莱的信徒,他认为当人不去感知一个物时,那个物就不存在。但我对这样一个问题着迷:在我看到之前,洞厅是这个样子吗?

  有人说:“与后来我们看到时一样呗。”这一看法经不起推敲,因为他假设太阳没有变化、空气没有变化、人没有变化等等这样一些前提,假如这些前提不存在,比如你变了、你的眼睛构造变了,雪峰的模样肯定会变。因此,雪峰在人类看到她之前究竟是什么样子,这是一个奥秘。

  七仙女的故事里,洗澡的仙女被放牛娃看见后就穿起了衣服。我们看到的世界大都是穿了衣服的仙女,只有探险家走到了离仙女最近的地方,这是探险家奔向艰险、不畏牺牲的内在驱动力。

  一

  在谈论生态保护的话题时,人们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但是在谈论“世界是什么”时,人类中心主义却极少被质疑。以往的哲学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大都指的是人看到的世界,问题实际是“对人类而言,世界是什么”。

  一次,我在希夏邦马峰下的冰川旁休息。一只鹰,穿云破雾,翱翔在钻石般闪烁的雪山顶上。忽然,它停住了,紧接着几乎垂直地向下俯冲,我猜它发现了猎物。在鹰的眼中,雪峰是怎样的?世界是怎样的?猎物又是怎样的?鹰的眼睛非常神奇,在俯冲捕捉猎物时,能始终准确对焦,否则它就捕捉不到猎物。鹰有着一整套应对世界的方法,在它的世界里自由自在行动。

  鹰眼中的世界与人眼中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但在真实性上,鹰眼中的世界和人眼中的世界是等价的。有多少种有生命的感知者,就有多少个世界;世界的模式是无限的,谁也不能说真正的世界就是他眼中的那个世界。“世界是什么”这个问题,只能在一群生理结构相同、文化背景相同的生物中谈论。

  近年来,科学家开始关注动物眼中的世界,有了许多有趣的发现。鱼的眼睛好像广角镜头,在鱼的眼里,世界变成了球体,各种事物之间的距离变近了。鸽子的眼睛可以分辨数百万种不同的色彩。鸟眼中的圆锥细胞比人类多得多,是地球上最擅长分辨色彩的动物。马的视野极其广阔,但由于马的眼睛分布在头两侧,无法看到双眼中间的区域,即正前方,所以马走路时总是低着头。

  一个同事喜欢用显微镜观察世界。他看过世界各地的沙子,不仅每个地方的沙子不同,每一粒沙子也不同,有的是珊瑚的遗骸,有的是微小的贝壳,有的是云母,有的是玻璃……真正是“一沙一世界”。

  由于电灯的发明,城市中的夜晚亮如白昼。天文学家最先提出光污染这个概念,因为人造光的泛滥妨碍他们观察星空。那么,为什么不把太阳光视为光污染?

  首先,人类从出现之初发展到现在,看到的都是在太阳的照耀下呈现的世界。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之所以可以交流,可以取得共识,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太阳,这是人类衡量万物的共同标准。人造光却五花八门,照射下呈现的世界自然杂乱无章,如果任其泛滥,就会破坏我们对世界的共同认识。再者,人类的眼睛是在太阳光下进化而来的,人造光会对眼睛造成怎样的影响,还不得而知。

  空气是传播阳光的基本媒介。我们身处的对流层,阳光在其中的传播被空气、水汽、尘埃等散射,造成我们看到的这样一个世界。到几十公里外的平流层上部,那里空气稀薄,万物的模样就会发生变化。在更高处的电离层,空间中分布的是更小的离子,航天员的活动空间就在那里,他们看到的地球是蓝色的,天空是黑色的。出了大气层,万物会是什么样子,我没有查找相关资料,可以肯定的是,一定与在地球上看到的不一样。

  “世界是什么”,至少取决于如下要素:认识者是谁?光源是什么?媒介是什么?只要其中一个要素发生变化,世界就会呈现出不同的模样。

  所以,我们应当谦恭地面对世界,并且承认,除了我们眼中的世界之外,还有其他生物眼中的世界。探险家的使命就是使我们眼中的世界趋于完整与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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